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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报南阳讯 唐河县一饭店老板因店面被他人砸坏到派出所报案,结果被民警戴上手铐暴揍一顿。连日来,该饭店老板四处奔波,不但没讨到说法,还面临着被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今年37岁的丁建伟是唐河县城关镇人,两年来一直在唐河县城开饭店。12月15日深夜,他饭店的玻璃被人砸了两个大洞。12月16日上午,他到城关镇第二派出所找到民警张杰报了案。下午4时,他到派出所催张杰办案,抱怨张杰办事效率太低。张将他铐了起来,他大骂张杰不讲理,张和两名联防队员一起对他拳打脚踢。 在《唐河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城关镇第二派出所陈述:12月16日下午4时许,丁建伟乘出租车到城关镇第二派出所,自称杀人后来投案,值班民警即请示所领导对丁建伟控制,并加戴手铐。丁建伟以此为由,在派出所内大骂,直到晚7时,致使派出所无法正常办公。依据上述“事实”和所内几名民警与联防队员的一致证言,丁建伟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 丁建伟说,唐河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他当即申请了行政复议,目前还未得到复议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