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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报开封讯 根据决算,开封市档案局欠一建筑公司3.917万元工程款,该局欲以1万元与建筑公司了结此拖欠款,建筑公司不同意,局长说:“就这么多钱,你想告哪告哪去!” 开封县凤城建筑公司负责开封市档案局有关工程的施工,2001年7月26日决算,工程决算额为127.417万元,当时,档案局付工程款123.5万元,剩余工程款3.917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未付。 2004年年底,李运亭出任开封市档案局局长,凤城建筑公司多次找李运亭讨要剩余工程款无果。 2005年12月14日,李运亭安排该局工作人员打印了《协议书》,内容为:开封市档案局于2000年委托开封县凤城建筑公司施工,工程费用余3万元未付,档案局与凤城建筑公司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由档案局还凤城建筑公司1万元后,凤城建筑公司不再要所余工程款。 昨日中午,凤城建筑公司有关负责人打电话给李运亭,李运亭对他说:“你要无法接受(1万元),我也无法承受(3.917万元)。就这么多钱,你想告哪告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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