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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临期食品最好量力而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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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4-29 3:46:19 |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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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平台上显示,今年入春以来,10余名读者反映曾在超市里买到了过期食品,而且有的食品已经发霉变质,让人非常气愤。同时还反映了这样一种情况,有的超市出售的个别食品虽然没有过期,但已经临近保质期,消费者在不慎购买以后颇感无奈,有种上当的感觉,最终也只能吃个哑巴亏。 【投诉】不少人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 读者郭女士说,她4月22日在郑州某大型超市买到了过期的纯牛奶,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胡先生反映,他在南阳路某连锁卖场购买的熟食排骨,带回家一加热,味道腐臭难闻,表明这种排骨已经变质;王先生在商城路某百货超市买到了过期的酸奶,向超市反映时,导购员说他们没有注意,所以才没有将过期酸奶下架。 市民孙先生介绍,3月26日下午,他在黄河路某连锁超市买到一瓶蜂蜜,回家后才发现瓶子上贴了两个生产日期,一个生产日期还没过期,另一个已经被涂抹得看不清楚,很明显是过期食品,与超市联系后予以退货。徐先生则是在黄河路这家连锁超市买到了临近保质期的蜂蜜。“我没想到在超市会买到过期食品,所以买蜂蜜的时候很放心。可拿回家一看,距保质期仅剩5天时间。后来才知道,商家用临近保质期的蜂蜜搞促销呢。”徐先生说,临期食品不能等同于过期食品,买到了也只有自认倒霉,不过以后再购买促销产品时一定会细致查看,避免再买到临期产品。 【调查】超市有食品已经临近保质期 4月22日,记者对郑州市几家超市进行了暗访,果然发现有个别超市在出售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但没发现出售过期食品的情况。对此,消费者凌女士说,现在的超市对过期食品都很敏感,消费者一旦找超市理论买到了过期食品,超市不但会立即给顾客退换,而且马上就把过期食品给下架了。 23日,记者在农业路某超市暗访时发现,一名营业员正在用胶带将两盒酸奶绑在一起进行促销,而这两盒作为赠品出售的酸奶距离保质期只有3天。销售人员在捆绑时颇为“用心”,将酸奶包装上印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一面紧紧地粘在了里侧,从而让消费者在购买时根本没法发现酸奶即将过期。 同一天,在花园路某卖场的食品区域,记者看到一种在0~2摄氏度下保质期仅为7天的鲜奶,其生产日期竟是4月17日。记者将此事告诉了营业员,营业员感觉很吃惊,但查看以后却吞吞吐吐地解释说:“到明天再卖不完,我们就会把这种酸奶返还给厂家,让厂家自行处理。” 【商家】不允许销售过期食品 那么,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超市是如何处理的?丹尼斯百货行政部襄理徐祺介绍,如果食品的保质期是一年,那么超市会在这种食品临近保质期一个月左右的时候开展特价促销,优惠幅度低至3~5折。临近保质期3~5天的时候,超市就不对外销售了,而是采用内部消化的办法,1~2折销售给店内员工。“消费者的需要是多样的,有一类消费群体就乐意购买特价商品。”徐祺说。 麦德龙超市行政经理吴滢表示,麦德龙超市是河南省唯一一家通过国家HACCP食品安全认证的企业,因此,超市对食品安全问题严格把控。像保质期为12个月的食品,超市提前3个月就开始采用绑赠的方式进行处理,例如买一赠一等。对临期特别短的食品,超市不提倡任何形式的销售,而是对此类商品进行报损、销毁。 【提醒】特价食品看好保质期再购买 在各类食品临近保质期时,就要按照相关流程下架退回厂家,一般来说保质期较长的饮料类提前3个月就会下架,酸奶等乳制品则提前5天下架。出现捆绑销售临期食品多是为了避免临期食品退回厂家,减少厂家的损失。为避免市民吃这种哑巴亏,去年年底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除了商家要自觉提醒,消费者也要提高警惕。保质期只是一个相对概念,正常情况下,保质期内的食品不会发生变质,但如果贮存环境没达到要求,食品的口味、气味和外观会变化得非常快,也可能造成提前变质。尤其是乳制品非常容易腐败变质,如果保存环境温度较高,就很容易提前变质。对于超市里已经临近保质期的特价酸奶,如果市民无法在保质期内喝完,最好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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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郑国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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