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5维权活动现场,律师被围着咨询
“纵观11年间的3·15活动主题变迁,可以看出,中国消费者的维权已经从个人维权走到了社会维权的高度。消费者的投诉领域,已经从生存型消费向发展型、享受型消费转变。人们在解决自己的经济损失之外,也将关注的眼光投向了人与自然的关系。”3月1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新闻与公共事务部负责人马守献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消费和谐”的现实背景 记者:如何理解今年的主题“消费和谐”?它有什么现实的背景? 马守献:中央曾提出扩大内需是正确处理好投资和消费、内需和外需关系的根本。内需不足,从一个方面说明当前消费领域存在许多不和谐因素,这些因素影响着消费信心。所谓“消费和谐”,就是在消费领域中全社会要树立一种“消费和谐”的理念,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这一主题的提出,与2008年北京奥运会也有着莫大关系。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一次向世界展示中国形象的盛会,我国的消费环境将面临一次考验。 记者:在您看来,当消费者和企业能达到和谐,是不是意味着我们距离“消费和谐”已经不远? 马守献:在消费领域的不和谐因素中,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矛盾是主要矛盾,经营者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的缺失,是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所以,中消协就要根据经营者做一些活动,增进企业的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还要针对消费者做活动,增进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 照相摄像产品投诉增幅最大 记者: 2006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了多少件投诉案件?和2005年相比有什么变化? 马守献:2006年是全国消协历年受理投诉总量突破1000万件的年份,当年受理消费者投诉702350件,比2005年下降0.2%。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22096件,加倍赔偿金额1328万元。 记者:这些投诉案件的热点问题是什么? 马守献:投诉热点问题依然是质量问题。在这些投诉案件中,照相摄像产品投诉增幅最大,同比增长38.9%,汽车投诉也快速上升,同比增长15.9%。 网络购物投诉成为新热点 记者:较之往年,去年的投诉案例是否有新的热点? 马守献:新的热点问题还不少,比如网络投诉,由于其交易方式的特殊性,监管困难,消费者投诉日渐增多,2006年互联网投诉同比增长1.1%。 记者:目前,我们有没有解决这类投诉的方法? 马守献: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规范电子商务和网上购物的法律法规,准入、自律和监管机制缺失,一些售假或行骗行为极易发生和得手,我们调查取证非常困难,投诉也难以解决。 【“消费和谐”专家谈】 据国家统计局今年1月发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GDP为209407亿元人民币,增长10.7%,增速比上年快0.3个百分点。虽然经济发展形势大好,但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却面临着诸多问题。在“3·15”到来之际,维权话题再度升温,省会部分专家就今年3·15的主题“消费和谐”谈了各自的理解。 河南财经学院经济学系副主任 樊明 我想从中西方对比中,谈一些对“消费和谐”的看法。 首先,不同国情催生不同消费环境。西方国家的诚信体系、司法体系较健全,不和谐消费现象相对较少;我国之所以出现霸王条款、商家欺诈行为,是因为处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时期,法制不健全,个体消费者几乎没有发表意见的权利。 其次,在市场经济中,我国消费群体难以推动经济发展。西方社会有种观念叫“消费者主权”,意思是说,市场经济以消费行为为最终推动力。而我国的消费市场以厂商为主导,长期以来,消费者在市场上并没有发挥最大的资源配置作用,社会的和谐也势必受到极大影响。 最后,全民素质有待提升。培养我国国民基本素质、提升道德素养、塑造理性消费行为,在厂商和消费者之间建立起一个互相认可的消费交易规范,消费不和谐现象才会越来越少。 《市场与销售》副总编、郑州大学管理系教授 刘春雄 说起“消费和谐”,给我印象很深的是华西希望集团董事长陈育新说过的一句话——“诚实是最划算的事情”。希望集团的事业做得很大,诚信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 去年,中消协点评过金融行业的几大霸王条款,主要是竞争不充分造成的。中国企业多数是追赶型的,只有高起点的外资企业多了,老百姓才能享受到中资企业快速成长带来的便利。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郑州航院工商系副教授 冉静斐 我的观点是,“消费和谐”包括3个层面:消费系统自身的和谐、消费系统与经济增长的和谐、消费系统与自然环境的和谐。 目前,中国企业不负社会责任的问题还很突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不久前表示:“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并非只是评价企业道德高下的标准,而且也是进入国际市场实实在在的门槛。”如果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不过关,势必造成整个社会财富的浪费,这种财富浪费到了一定程度,将极大掣肘经济发展。 我认为,消费环境的不和谐、不安全,不仅限制了居民消费潜力的释放,影响了国内总需求的扩大,还使企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为打造健康的消费环境,我国也做了不少努力,但从目前来看,这些措施仍有待完善。
【“消费和谐”众人谈】 伴随着一年一度的“3·15”活动的到来,今年的主题“消费和谐”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各界人士纷纷发表各自看法。 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授 董浩平 我个人认为“消费和谐”是厂商、消费者、政府之间的和谐。标准就是商品的供应商和消费者之间没有大的冲突,即使有,也可以依照市场机制的力量来调和。要真正做到“消费和谐”,关键要靠消费者、供应商以及政府之间的博弈。 河南大学传播学研究者、公共关系学专家 郭奇 “消费和谐”是站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其本质是公平公正,要尊重每一个规则,尊重每一个人。要想达到和谐,达到公平公正,必须公开透明,这就是传媒的任务。 人文学者、作家 郎毛 “消费和谐”也就是供应和接受的和谐。现在,我们的消费是基本和谐的,但也有不和谐因素。要真正做到“消费和谐”,关键是少点欺诈,多点诚实,商家不能把挣钱作为唯一目标。 《中国辩护网》总裁、律师 段建国 “消费和谐”是指在全社会树立一种消费和谐的理念,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营造和谐的市场环境。现阶段经营者的诚信理念还没有广泛建立起来,假冒伪劣、欺诈、坑害消费者的现象仍很普遍,而行政机关的监管力度相对较弱,违法经营的成本太低。消费者的安全消费、节约消费、环保消费和可持续性消费意识还需要进一步的建立。 九鼎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保盈 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关注民生,必须解决好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消费正是其核心所在。要真正做到“消费和谐”,最关键的是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这两方面和谐了,才能真正实现“消费和谐”。 基隆庙口台湾私房菜总经理 陈燕麟 “消费和谐”就是消费者与企业要和谐共处。站在企业的立场上,我觉得企业要想永续经营,要想做到和谐,就必须有正确的态度,时刻警惕。要真正做到“消费和谐”,关键是做到不欺骗,做好经营的事业,从道德良心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