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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河南律师的反垄断之路
  时间:2008-9-17 3:12:42 来源:东方今报

□今报记者 杨桐
    9月5日下午,35岁的河南律师董正伟应邀来到国务院法制办,同行政复议司的同志进行了一次交流,去年以来,因为屡次炮轰电信月租及基本通话费、铁路退票补票手续费、机场建设费、银行卡收费的合法性,他已多次来到这里。
    早在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的同时,董正伟一下子向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工商总局提交书面举报,申请对微软、银行、电力、电信、铁路、机场等6份反垄断调查书,其中,他提出对微软展开反垄断调查并处10亿美元罚款更是引发舆论关注。

多次到国务院法制办交流
    9月5日下午3点,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和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的同志,就如何完善《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进行了坦诚的交流。
    5月26日,董正伟向国务院和全国人大提出了完善《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意见和建议。他提出,自己在一年多反垄断实践中发现,反垄断的最大障碍在于,执法监督程序和法律救济程序的不通畅,比如今年7月3日,董正伟收到国家发改委的回函。在回函中,国家发改委首次明确向铁道部发出取消退票手续费的建议,但只能建议铁道部取消该项收费而不能责令取消,因为铁道部和发改委是同级部委,铁道部本身也有规章的制定权。
    董正伟说,作为价格主管部门的发改委难以纠正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垄断行规”是尴尬之一,目前反垄断和行政维权需要借助行政监管部门,尤其是靠国务院部委机关部门纠正垄断行业或企业的不规范收费行为,而行业主管部门不主动去纠正或不依法对维权行为作回应的话,这个时候去法院很难立案。向这些机构提出行政复议,也不作行政复议决定,再到国务院提出行政复议和仲裁也很困难,因为《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各部委和省级政府没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国务院一般是不受理的。这就形成了一个空白,如果各部委不积极不作为的话,行政诉讼立案比较困难,到国务院复议也很困难,监管层面缺少一种监督制约的机制,因此完善《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十分必要。

连递六份反垄断调查申请书
    董正伟和国务院法制办工作人员的开场话题,当然从他申请对微软展开反垄断调查并处以10亿美元的罚款说起。
    今年8月1日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的日子,它被法学界誉为“中国的经济宪法”。7月31日,他写了一份很长的论证材料,分别向商务部、工商总局和国家发改委递交了6份反垄断调查申请书,分别举报微软公司借助70%的市场份额实施价格垄断、电信月租费及基本通话费、铁路退票补票手续费、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石油电力价格、银行收费。其中,他希望对微软处以10亿美元的罚款。
    6份反垄断调查申请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关于微软的那份。8月1日,北京四家防伪企业将国家质检总局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国家质检总局在推广“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过程中涉嫌行政垄断,该案成为反垄断法实施后第一件提起诉讼的案件。微软虽然错过了“反垄断第一案”,但凭借10亿美元的索赔金额,媒体还是给了一个“反垄断最大案”的头衔。
    8月15日,董正伟收到了商务部寄来的一份告知函,该函说“你的邮件由我部外资司处理”,8月18日,商务部又发函告诉董正伟,他的6份材料转给条法司处理,媒体普遍认为这是反垄断执法机构的一个初步态度。董正伟自己也认为,商务部条法司有一个反垄断办公室,进入条法司后就完全进入了反垄断的执法程序。
    8月21日上午8点30分,商务部条法司打电话告诉董正伟对其邮件作出了处理意见,让他去取。董正伟到了商务部后被告知,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结合反垄断法执法分工,垄断协议、市场垄断、行政垄断等反垄断执法问题由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负责,他的6份申请书归这两个部门具体负责。
    当天,国家发改委也发函告知董正伟,说其中3份申请书已经收到,将按照信访条例去处理。董了解到,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司负责他提出的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申请。紧接着,《国家发改委正式受理微软反垄断调查申请》和《微软正式成为中国反垄断首例调查对象》两篇新闻报道便相继刊出,在这之前,董正伟也给今报发来了相关材料。

两部委否认受理

反垄断最大案

    后来发生的事情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一篇《反垄断法实施满月 微软“被告”真相调查》的报道说,“记者采访获悉: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函告知收到其《申请书》并不是正式受理,与正式受理尚有距离。而且董正伟的申请书是以信访的方式递交的,并非以起诉的方式递交的。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内部人士透露,发改委并没有受理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申请”。
    另一篇《微软遭反垄断调查内情:并未正式启动》的报道则说,“针对微软的反垄断正式调查并未启动,且尚未正式受理,反垄断执法机构最迟将在9月底至10月底给出是否调查的初步结果。一位参与了中国《反垄断法》起草的不愿具名的专家说,递函、受理和正式启动的含义不同,收到告知函并非正式受理,即使是正式受理也并不意味着正式启动调查”。
    商务部新闻办相关负责人也向媒体表示:“商务部并没有受理微软垄断案。我们只是给了董正伟一个回函。他在解读上跟事实是有出入的。”
    8月24日,董正伟向商务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两点申请:一、对电信六合三进行反垄断执法调查,二、对6份执法申请履行商务部反垄断委员会的职责,协调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进行具体执法。他认为,商务部作为反垄断委员的办公室设立机构,负有协调反垄断执法机构执法的责任,条法司称反垄断执法案件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负责是不全面的,应该明确表明其在调查中的协调职能。

质疑和批评的声音从未间断
    董正伟告诉今报记者,两年的反垄断之路,让他获得了不少的认同和赞扬,媒体报道他时将他说成是一位为公众鼓与呼的公益律师。与此同时,质疑和批评的声音也从未间断过。
    董正伟说,从他做公益诉讼开始,包括他的一些律师同行和电信、金融方面的专业人士都说他是在作秀,为的是挣名声。现在也有人说他拿着反垄断法当工具为自己沽名钓誉,“反对声不绝于耳,一开始我也很恼火,现在已经不生气了,因为没有反对的声音就不正常了,这能让自己检讨自己哪方面做得不对,不断地修正完善,在今后的维权行动中做得更好”。
    董正伟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公益维权上,因此他在北京代理的案件很少,收入很低,额外的收入只有在媒体发表文章的稿费。他说:“我在北京的生活过得很清贫甚至艰苦,但却充实和快乐。这两三年艰苦一点,集中把人生这几个有意义的事儿做下来,做完之后专心致志做律师业务。如果是偶尔‘放一炮’,或者是轰动一下就算了,这样不但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公众真会把我当成一个作秀的人。”
    9月1日,董正伟又向国家发改委邮寄了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限期依法对山西省煤炭市场销售价格垄断问题展开反垄断价格执法监察。
●专家:反垄断法不应将国企排除
    除了微软是跨国公司外,两年来,董正伟针对铁路、电信、石油等行业的反垄断行动都是针对国有垄断性企业,他多数的诉求都是无果而终。早在反垄断法实施之前,某国有大型企业人事部门工作的赵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们公司目前没有针对该法采取什么措施,反垄断法的实施应该不会对我们公司产生影响。”
    一位专家说,反垄断法是多方平衡的结果,如果足够细心的话,也许有人会发现反垄断法中存在对某些行业的豁免条款,这些行业不但不涉嫌违法反而还要受到国家的保护。
    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反垄断法从没把国企垄断排除在外。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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