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郑州
河南
中国
国际
财经
娱乐
体育
说吧
楼市
车市
购物
旅游
健康
I T
教育
金融
电视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非常档案 > 正文

“大村庄制”样本调查
  时间:2008-3-19 4:44:54 来源:东方今报

    中国近期正在广大农村推动村庄合并,“大村庄制”将成为中国未来政改的新目标。
□今报记者 夏季风/文图
    与“大部制”改革同步,中国近期正在广大农村推动村庄合并,“大村庄制”将成为中国未来政改的新目标。这则最初刊登在香港《大公报》的消息,经《人民日报》海外版转载后引发广泛关注。村庄合并被某些专家解读为“继乡镇合并之后中国推出的又一重大改革”。
    在全国“两会”期间,有代表、委员就推行大村庄制提出了建议,而在今年河南“两会”期间,一份关于“在河南平原地区如周口、驻马店实行村庄合并”的民间“提案”也在网络上大受追捧。
    那么,村庄合并真的是“一合就灵”吗?大村庄制度运作起来实际效果究竟怎样?本报记者选取了被媒体报道最多、号称合并效果最好的一个村庄——— 山东省莒南县相沟乡三义口村(由六个村合并而成)进行了调查采访。
【缘起】
    网友提议“河南试行村庄合并”引发大讨论
    2008年1月中旬,河南省“两会”正在举行。在网上,一份来自普通百姓的“提案”引起的讨论越来越热烈。
    这份关于村庄合并的“提案”主要内容包括:选择河南经济发展较落后的周口、驻马店等农业大市作试点,把几个相邻的村庄合并,建设6层左右的楼房,供农民居住。建设楼房的费用,由农民分摊,但是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
    这份“提案”的作者是河南网友“跟我回中原”,他在博客上曾连续发表“我的村庄合并提案即将吻合中南海新政”系列文章,以阐述自己的“支持村庄合并”的观点。
    河南省社科院经济所所长谷建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行“大村庄制”,有利于土地集约化,有利于加速农村城镇化建设,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
    与此同时,也有不少网友反对“大村庄制”,认为这是“新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实际上,江苏、山东等省在“村庄合并”上已经有实质性进展。
    山东省临沂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郭慎伟科长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临沂市从2004年开始全面推行村庄合并,2007年底只剩下7151个行政村,减少了2429个,“效果非常好,百姓很满意”。
    在临沂市民政局提供的资料里,莒南县被看做村庄合并搞得最好的县,县里搞得最好的乡是相沟乡,乡里搞得最好的就是三义口村。三义口村散发着样板的光环。
【目击】村里要建大广场,居民拆住房
    山东省莒南县相沟乡三义口村离莒南县城有十几公里,站在村外望去,看不到想象中的“楼房鳞次栉比”,但是和普通农村不一样的是,这里的村委会大楼十分醒目,街道正在拓宽,成排的新房正建得如火如荼。
    3月13日下午,三义口村村民王美量正带着老婆和女儿拆自家的房子,这房子是两年前才盖好的。王美量告诉记者,因为村委会决定要在这片地方盖一个大广场,涉及20多户居民的房子,大家都得拆。按照村里的规定,拆房户可以拿到的补偿是:一块同等大小的宅基地外加一定的经济赔偿。王美量的房子有15间,拿到了12200元的赔偿。他说,靠这点钱盖新房是不可能的,连人工费都不够。现在,他和其他拆迁户一样,只好租房住,有的在本村租不到房只好去外村租。
    村民张义学的两间房子也被拆了。他告诉记者,这20多户的宅基地加上原有的街巷,面积大概有20亩,“你一个农村盖那么大的广场有必要吗?这纯属形象工程。”坚决反对拆迁的张义学为了记录村里拆迁的场景,专门买了台摄像机。他让记者看了一段画面,画面上拆迁户王连强的妻子坐在自家即将被拆的房前,痛哭不已,围观者默默无语。
    随后,张义学带记者来到一条尘土飞扬的街道,街道两旁的房子断壁残垣,一片凌乱。张义学说,这条街道将来两边的房子都要盖成两层楼。那么,这些村民所说的是不是真的呢?记者决定到村委会求证。
【规划】农民将住进三室两厅公寓楼
    三义口村村委会的三层小楼是村庄合并后盖起来的,很气派。在村总支部书记张定农的办公室里,记者见到了一张刚刚完成的“三义口社区规划图”。规划图上,有四纵四横新扩建的街道,也有一个大广场。三义口村总支部委员杨继奎告诉记者,村里新规划的街道两旁,都按照村里统一规划盖成两层小楼,由村民自己出资建设。关于广场,杨继奎说,新广场估计占地十几亩,拆迁工作很顺利,百姓没有意见,4月份这个广场就要建成,因为到时候市里要在这里开“新农村建设现场会”。
    杨继奎还向记者透露了他们村2008年的一个大项目,就是盖高层住宅楼,先盖三栋,五层高,“初步计划是建成三室两厅,每平方米均价八九百元,水电暖齐全,一套房平均下来就是十多万元,多数村民承受得起”。那么,楼房用地怎么解决呢?杨继奎说,现在村里有很多老宅子,住的都是老人,还有一部分老宅子一直没人住,所以,村里会把这些老宅收回,盖成楼房。那钱从哪儿来呢?杨继奎说,村里先借钱盖楼,等村民买楼之后再还债。
    离开村委会后,记者赶往村里老宅子比较集中的地方,这些老宅子多数已经破败,有的已经无人居住。73岁的杨宪武自己住着一座有5间房的宅子,他的两个儿子已经搬到村外新盖的房子住了,他告诉记者,这片老宅已经按照每间砖房1000元的价格被村委会收回了。记者问:“如果村里盖楼房,您的儿子或者孙子会买楼房吗?”杨宪武摇摇头,“哪买得起呀。”75岁的杨宪举也说,自己的孩子们买不起。
    张义学干脆地说:“我们是农民,有摩托车,有手扶拖拉机,几乎家家户户喂鸡喂猪,住高层楼房干什么?”
【症结】谁是农村宅基地的主人?
    在三义口村委会,记者遇到了相沟乡政府的工作人员彭修远,他告诉记者,2008年山东省出台一项政策,针对基层农村,每置换一亩耕地奖励2万元,杨继奎对获得省里奖励显得很有把握。他说,村里多层楼房建成后,可以安置135户居民,大约可置换耕地80亩。
    但是,这个规划面临的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是,村里有权把村民的老宅统一收回吗?
    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宋利军律师对此进行深入分析后告诉记者,这个问题实际上击中了当前宅基地制度的“死穴”。
    一个是宅基地的所有者到底是谁?另一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到底有多长?
    从现行立法上考察,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所有”中的“农民集体”的内涵和外延无法界定,极为模糊。从《民法通则》的规定来看,“农民集体”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形态。“农民集体”本身就是一个松散的一定地域内的个体结合,没有独立的意思表达机关。“集体所有”是一种虚设,其实农村土地并没有真正的所有权主体。
    另外,现行法律规定村民拥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这个使用权多长?村委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这不是一句话所能回答的。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那么,比如说某农民已有宅基地,其父母在故去之后遗留的旧宅,村委会能否自行支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刘守英针对“大村庄制”问:“节约下来的土地算是农民的吗?农民应该得到补偿吗?”他认为,如果强行推进农民集中居住,通过支付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无偿收回农民的宅基地,这就意味着对农民土地财产权的侵犯。
【疑问】村民为何感觉不到合并的好处?
    实际上,在村庄合并上,遭村民诟病的另一个问题就是耕地问题。各村的人均耕地在合并前肯定有多有少,那么,合并后是重新分还是维持现状呢?
    如果重新分配,那就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耕地的承包期三十年不变”之规定相冲突,如果不重新分配,则合并村庄的意义大打折扣。
    三义口社区是2004年由六个行政村合并而成,合并后总人口达到了6060人,成为莒南县第一大村。按照杨继奎的说法,合并后村委会把原有六个村的耕地全部打乱,重新分配了,但是村民张义学则说没有统一分配,只是合并后的村集体收回了不少土地,原来村里每人平均耕地一亩多,现在只有八分地。
    距离三义口几公里,还有一个大社区——王庄社区。相沟乡王庄社区是由八个行政村合并而成的。当地村民陈兆义告诉记者,合并前,一个村人均耕地3亩,另一个村人均耕地一亩五分,合并后还是各种各的地,耕地没有重新分配,“你说这跟不合并有什么区别?”陈兆义说。
    被一些学者普遍赞誉的“合并村庄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却得不到村民的认可。王庄村民孙运业说,原来村子小,干部知道家底薄,浪费得少,现在家大业大,钱花得一点都不少。 相关评论见A05版
<引题>=“大村庄制”被解读为中国政改新目标它是新农村建设最好出路?它将掀起新一轮形象工程?

 
【责任编辑:郑国锋】
打印】【顶部】【关闭
 
 
东方今报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 0371-65830000
发行热线 0371-65966600
广告热线 0371-65937966
Q Q 热线 0371-65830000
在线提供新闻线索 入口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