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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捐献 难解制度难题(上)
  时间:2007-2-2 3:24:44 来源:东方今报 社会主笔 张少春/文 刘栋杰/图

    在新乡,33岁的罗燕是个“名人”。除了自愿申请公证要捐献遗体外,她更以宣传大使的身份频频出现于公众视野,被称为河南民间宣传捐献遗体第一人。
    然而,4年的无偿宣传让她倍感尴尬,这个单身的普通女子,2003年以来仅得到了50多人填表支持。真正去做遗嘱公证的,包括罗燕在内,只有3个人。
    迄今为止,新乡市尚无一人捐献遗体。尽管有两次,垂危病人信誓旦旦要促成此愿,但最终仍无奈搁浅,这让罗燕甚是遗憾。
    “国家没有立法,政府没人出面,医学院校诸多顾虑,我是有心无力!”今年1月23日上午,在新乡市那间月租60元的民房内,罗燕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捐献遗体要做遗嘱公证 费用谁掏成为难题

    罗燕兄弟姐妹7人,她排行老六,素来心直口快。2003年3月的一天,这个平时不显山露水的女子着实让家人吃了一惊,罗燕不仅自己要申请捐献遗体,还想说服父亲也签捐遗协议。
    那天,罗燕掂着一摞有关遗体捐献的材料回到原阳县老家,找到70多岁的父亲,想跟父亲商量这件大事。因为此前,她在电视上看到令人震惊的一幕:上海某医院,两名护士找到一个病危老人家属,想说服他们捐献老人遗体,但老人家属竟当场抄起凳子要砸过去。
    “死后火葬,不如把遗体捐给医学院校做科研!”罗燕决定先做表率,她找到新乡医学院人体解剖实验室,填写了“公民自愿捐献遗体登记表”,然后准备去公证。那天在家里,罗燕本想说服父亲同意,不料老人看完材料,平静地说:“捐献遗体,中!我也签!”
    就这样,父亲成了罗燕第一个劝捐者,可这娄子捅大了。大姐坚决反对,理由很简单,老爹养了七八个孩子,老了(指去世后)还让医生一刀一刀割,这让外人笑话。
    僵持到最后,恼怒的大姐声称,不欢迎不孝顺的妹妹去她家做客。但最后还是罗燕赢了,开明的父亲在登记表上庄重地签下名字,用实际行动支持了这个勇敢的女儿。
    为了这第一份劝捐,罗燕身负巨大压力。“村里人都说,罗家那个妞不孝顺,提前把她爹捐出去,死了还让人家解剖,将来连魂都没了!”罗燕有些委屈,她2001年和丈夫离婚,经济并不宽裕,做这种公益事业费心费力还不被理解,
    不过,罗燕稍感安慰的是,弟弟罗国兵背着媳妇偷偷填了一份登记表,成了她的第二名志愿者。

●看电视,单身女子萌发“劝捐”冲动

    2004年之前,罗燕一直在新乡市某服装城做生意。而这个商场,就成了罗燕宣传工作的最佳场所。
    罗燕自费印刷了一些传单,内容多是“殡葬改革,遗体捐献,利国利民”等。每天去服装店,她都带一摞,趁吃饭时间在商场内挨门挨户散发。“风凉话很多,说我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整天瞎折腾!”罗燕说。
    让罗燕想不到的是,虽然她以志愿者身份多次被当地媒体报道,但这份兼职给她的生意带来了大麻烦,导致她在2004年不得不关门。
    “大家(指想捐献遗体的人)太信任我了,他们找到店里,一坐就是半天,我管吃饭陪聊天,耽误生意!”罗燕说,这归咎于自己性子耿直,热情好客。
    2006年夏天,为生计所迫的罗燕在二姐的资助下,买了一批老年衣服,靠摆地摊谋生至今。
    截至目前,共有50多人在罗燕的劝说下填写了自愿捐献遗体登记表,多数为老年人。但是,罗燕还没有促成一起成功捐献遗体的事。其中仅有3人在新乡市公证处做了遗嘱公证,包括罗本人。其中一个关键原因就是,两三百元的公证费谁掏?公证处不可能全部免费。

●误解宣传遗体捐献能捞到好处,其实全是自己掏腰包
    在罗燕看来,宣传遗体捐献出力不讨好,容易让误解。一次,有个远房亲戚病死了,罗燕听说后,跑到太平间跟人商量,看能不能把遗体捐献给新乡医学院,人家不答应。罗燕没办法,悄悄扔下50元钱走了。
    更多时候,罗燕是捧着鲜花、拎着鸡蛋去看望老人们,再察言观色,吞吞吐吐地把捐献遗体的事说出来。新乡市一对70多岁的周姓夫妇给了罗燕莫大的支持,罗燕记忆犹新。
    2004年农历大年初一,病重的老人给罗燕打电话,强烈希望尽快办个遗嘱公证。初八那天,罗燕带着公证处一位女同志去了,碰巧老人的儿女们都在。大女儿冲她骂:“罗燕,找一个志愿者你能提成多少钱?医学院每月给你发多少工资?”小儿子更凶,当场把罗燕骂得狗血喷头,罗燕委屈得连眼泪都出来了。
    还好那天去了一位当地电视台的领导,把周家小儿子拉出去劝说一番:“啥叫孝顺?就是顺从并满足老人的心愿,先做个公证,捐不捐到时候再说!”最后,儿子总算想通了,还帮父母复印了身份证。
    罗燕说,类似的经历很多,大家总以为她宣传遗体捐献能捞到好处,可实际上,她花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辛苦劳动所得。

●缺乏制度保障,遗体捐献者愿望无奈落空
    2005年夏天,新乡市某局退休老局长李大华(化名)病危,这个开明老人的家属差点促成罗燕实现第一起捐遗的心愿。当时,李大华的儿子找到罗燕,说同意将父亲遗体捐出,但是需要知道遗体器官怎么使用,是否全部用于教学,会不会把角膜等器官有偿提供给其他患者等。
    当时罗燕很激动,她想自己终于能办成这事了,就赶紧跟新乡医学院人体解剖实验室主任任同明联系,并将任介绍给李家人。在任同明与李大华的儿子亲自面谈后,这件事情就此没有下文。几星期后,李大华去世,家人将他送往火葬场。在李大华入土一周后,罗燕才得知没捐成。
    同样,2006年发生的“小雪事件”也让她反思。
    2006年3月,罗燕认识了身患白血病的14岁封丘女孩小雪,在罗燕的号召下,人们为小雪捐献了几千元治疗费。当着众媒体的面,小雪的母亲和奶奶均表示愿意让孩子填写捐献遗体申请表,乖巧的小雪也说要为国家医学科研作贡献。
    但几个月后,罗燕还是惊讶地得知,小雪已告别人世并安葬。罗燕寻思,归根到底是传统思想在作怪。
    4年的志愿者身份,让罗燕学到了很多,她知道目前全国各地自愿捐献遗体的人太少,根本不能满足各医学院校的科研需要。她认为,首先需要大力宣传遗体捐献,自觉自愿站出来。其次,有关政府部门应该让老百姓知道,到哪儿能捐献遗体,怎么捐,程序是什么。最后,国家必须加快有关遗体捐献立法。
    “我一定会坚持下去,但这不会是我的全部生活。”罗燕说,她不会筹建所谓的遗体捐献志愿者俱乐部,她不懂医学和法律,只会宣传和提倡遗体捐献。她认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有些事情应该由政府出面,譬如筹建遗体捐献志愿者组织。
    33岁的罗燕再三说,她的理想是做个女企业家,商场上的女强人。这是她的梦。

■新闻链接

    1月30日省人代会上,省人大代表王志余等16人提出尽快制定《河南省遗体(器官)捐献暂行办法》的议案。这是继去年省人大代表尹志国之后连续两年有专人提议。
    王志余等16人认为,目前许多国家都制定了遗体或器官捐献的法规,使其有法可依。例如韩国,一个不到3000万人口的国家通过立法解决了器官短缺问题;丹麦通过立法将18至55周岁的公民都列为捐献对象,意外死亡者都有义务捐献遗体或器官。

 
【责任编辑:李鹏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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