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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女斗酒8年 当选年度法治人物
  时间:2006-12-6 1:27:32 来源:东方今报 今报记者 王耀成

    【核心提示】
    丈夫因酗酒去世后,她坚持8年要求所有酒商标上标明“饮酒有害健康”字样,一审、再审相继败诉后,她依旧不停地奔走呼吁、找国家相关部门,最终促成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最新通则:2007年10月起,预包装饮料酒的商标上建议标注“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劝说语。
    12月4日她当选2006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我很为王英的这种科学精神,而且关注社会的人文精神所感动。”这是当晚8时59分,中科院院士何祚庥为她颁奖时对她的高度评价。
    眼下,她又将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连同五粮液、酒鬼酒、富平春酒厂起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这些酒改名,别再误导消费者。昨日下午,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从北京平静赶回学校上班、被称为“中华反酒第一人”的河南女教师王英。

●斗酒8年 终有成果

    王英是一位高中教师,丈夫张光普是平顶山舞钢市垭口办事处副主任。1997年4月2日,张光普中午加班后和4名同事喝了6瓶“富平春”酒,回到家后开始肚子疼,进而开始呕吐,后被送到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去世时年仅41岁。医生告诉王英,张光普是因饮酒过量引发了严重的急性出血性胰腺炎而死的。“我是酒的受害者,全社会还有多少像我一样的人?我应该为此而呼吁”。
    丈夫去世后,王英每天除了上班,就是直奔书店,查找有关医药和法律方面的书,有钱就把书买回去,没有钱就抄书。
    1998年,王英向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长达17页、7000余字的起诉书,要求富平春酒厂赔偿丈夫死亡造成的经济、精神等损失共计60万元,并在生产的白酒标签上标注“饮酒有害健康”“酒具有成瘾性、耐受性、毒性”“酗酒基因可遗传”等内容。
    1998年年底,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王英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010元由王英承担。”
    王英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比一审时厚了10倍,长达205页,共8万字。1999年4月,河南省高院维持原判。
    1999年7月,王英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第二次再审。那段时间,有酒厂表示可以献爱心,愿意提供10万元资助王英的孩子上大学。当时,与酒厂打了两年官司、欠下6万元债务的王英拒绝了这笔钱。
    接连败诉后,王英并没有就此止步,而是继续奔走呼吁,背上行李找全国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全国人大。她为要求酒厂在包装上注明“过量饮酒有害健康”等提示语,一直坚持了8年,被称为“中华反酒第一人”。

“斗酒”斗出“劝酒令”当选年度法治人物

    2000年春节,王英开始写一本有关饮酒危害的书,并起草了一份修改《饮料酒标签标准》的立法建议。
    如今,王英已经与白酒“斗争”了8年,她已经52岁。8年来,她为此已前前后后花费了十几万元,一有钱,就“跟酒过不去”。
    王英说,8年来,她摘抄的资料和书写的材料有5000多页,数百万字,相当于5部《红楼梦》的字数,她从医学、法律、道义等多方面阐述了白酒商标上应加警示语言的理由。所有资料都是她一笔一画用楷体写成的,令人感叹。
    最终,王英“斗”出了结果。王英的不懈努力终于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注意。2005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已正式颁布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终于要从明年10月1日起执行。
    “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这些劝说性警示语言终于有明文建议写在酒商标上了。
    12月4日8时许,当央视主持人张绍刚介绍完王英的8年“斗酒”事迹,王英走上颁奖晚会舞台时,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张绍刚问她:“中年失去配偶,绝大多数的人都选择忘记,重新开始,为什么你反而会选择沉浸到过去的痛苦中,一直抓住不放?”王英的回答是:“我觉得把我的痛苦伤疤揭开,让我作为一个标本展示给大家,给大家提出一点警示,能预防其他家庭受到类似的伤害。”

●目标远大 斗酒不止

    呼吁设立中国“无酒日”
    昨日下午,听说是东方今报的记者想采访她,刚从北京赶回的王英说,《东方今报》是一份非常好的报纸,并立即同意接受记者的采访。
    记者:回来后,还有什么打算?
    王英:我下一步准备呼吁设立全国“无酒月”、“无酒日”。此前已向中消协寄去了多份《关于设立中国“无酒月”、中国“无酒日”的建议》,并请中消协将建议转给全国人大、全国政协。
    记者:你认为选在什么时间合适?
    王英:春节前后。因为这个时期是我国白酒消费的旺季,因此,我建议将大年初一设立为中国“无酒日”,农历十二月十五至次年正月十五设立为中国“无酒月”。
    记者:是突然的想法吗?
    王英:早在2001年,我就有了这个想法。当时我想的中国“无酒日”的确定日期有两套方案可供选择。考虑到下一代,“无酒日”也可设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世界无烟日”就定在5月31日,“无酒日”可与“无烟日”合并成两天——“中国无烟酒日”。
    痛陈名烟名酒罪状
    记者:听说你目前又将五粮液、酒鬼酒、人民大会堂酒、富平春酒、人民大会堂烟告上了法庭,要求这些烟酒改名。能介绍一下详细情况吗?
    王英:是的,我将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五粮液、酒鬼酒、人民大会堂酒、富平春酒、人民大会堂烟这些烟酒厂家告上了法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也开过庭了,还没有判决。
    我是个较真儿的人,现在所有的白酒标的只是配料或原料表,这其实是在欺骗消费者。因为这些原料经过发酵生成白酒,消费者喝到肚子里的绝不是“水、小麦和高粱”,而是水、乙醇、甲醇、氰化物等8类主要物质,而甲醇、氰化物对人体的危害却没被标明。
    五粮液酒没标注酒类所共有的几百种化学物质成分,是在误导消费者;酒鬼酒的名字是在侮辱消费者人格;人民大会堂酒、人民大会堂烟,更是违反了宪法规定;富贵、平安、青春,这是传统的祝福语,而酒类是有害的,有害的酒不能用祝福语当名字。而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没有把好评审关,当然要成为被告。
    “挑刺”国家质检总局
    记者:听说你还将国家质量技术检验检疫总局也告上了法庭,为什么?
    王英:国家质检总局已正式颁布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却又延迟一年执行。另外,对“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这些劝说性警示语言,只是“建议”写在酒商标上。这违反了标准化法第七条的“强制性”规定。要么不制定通则,制定就要带有强制性,“建议”不具有强制性,应改为“必须”。我已经向国家质检总局发快递说明他们规定的违法性,建议他们改动。
    她还有一个远大目标
    记者:你最终想追求一个什么样的目标?
    王英:烟酒不分家,我的目标是,在所售烟酒上注明以下四点:一、真实的说明。所含的成分要像药品说明书一样列出。二、明显的警示。比如,儿童、孕妇不能吸烟、喝酒;吸烟、喝酒有什么危害。三、正确的使用方法。四、防止危害的方法。
    过去,女人裹脚都被认为是理所当然。后来都不裹了,成了习惯。这是社会的进步。作为酒类行业,你不能只享受国家给你生产获利的权利,而不承担提醒埋单消费者的义务。我能第一个站出来,促进酒类危害公众告知权的公开,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这种进步带来的好处,让因饮酒带来的家庭悲剧和社会问题不再重演,我这几年的奔走就值得了。

 
【责任编辑:李鹏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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