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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家庭难以承受的苦难,这是一场让人痛心疾首的人间悲剧:故事的主人公王国民出生在我省信阳市农村,当过6年兵,25岁转业至辽宁省辽河油田。因为爱,4个月前,他亲手掐死了21岁的女儿,结束了这个不幸的生命。“你以前打过孩子吗?”“从来没打过。我一直在外工作,回家后就喜欢跟孩子亲近亲近,怎么舍得打啊?”
●忠厚父亲掐死女儿
在辽宁省盘锦市,55岁的王国民已经成为“名人”。虽然背负杀人的罪名,但王国民并没有引起邻居和亲朋好友的愤怒。出事后,辽河油田第二钻井公司家属院500多名同事和邻居联合签名,上书至当地检察院和法院请求法外开恩:“国民平日为人老实、忠厚,待人真诚、善良,做人踏实、本分。在外,是一位好同事、好朋友、好邻居;在家,是一位好丈夫、好父亲、好亲属。” 今年1月13日晚,外出归来的辽河油田第二钻井公司家属院38号楼中间门洞的周老太太发现,楼前站了好多人。 5月22日上午,周老太太回忆说:“我以为王桦又犯病了。”“当时王桦躺在小卧室里,用被子蒙着。屋里站着很多人。原来王桦死了。”周老太太说。3天后,院里人告诉周老太太,“是王桦她爸把她掐死的。” 开始,周老太太不相信:“出事怎么没有一点征兆?”其实,王桦的妈妈也和周老太太一样,3天后才知道是丈夫亲手掐死了女儿。周老太太说,如果没有那个姓沈的人出现,王国民家不会出现这个悲剧。 在邻居眼里,王国民家很让人羡慕,夫妻和睦,大孩子是个姑娘,王桦与弟弟王强是一对人见人爱的龙凤胎,两个女孩技校毕业后都分别有了工作,小儿子正在辽宁一所工科大学读大三。
●险遭强奸坠楼摔瘫
去年6月3日凌晨1时,王国民家的幸福生活发生了转折。 当时在陕西搞钻探机电的王国民接到大女婿打来的电话。“爸,家里出点事儿,要是有飞机就坐飞机回吧。” 6月4日下午5时,王国民赶到盘锦市。这时,老王才知道女儿因为拒绝一沈姓男子的强暴,在与其厮打中从五楼坠下。医生告诉王国民,从五楼掉下的王桦没有死简直是个奇迹。 王桦被送进医院的当天,医生就给王桦做了颈椎手术。手术后,她的下肢并没恢复感觉和运动,而且出现了更为危险的情况,需要立即进行急诊手术。医生征求其家属意见时反复说,病人不做手术肯定会死亡,但如果做了手术,将来瘫痪问题和大小便失禁问题仍不能解决,而且恢复的可能性很小。 “为了王桦的病,我们家倾家荡产。仅手术费一项就要8万元。我从老乡处借了5万元,又回家取了3万元存款,一起交给医院做手术费。说实话,当时曾经考虑过治疗费用的事情,但那是亲生的孩子啊。”王国民扭过头,捏了捏鼻子。 据王桦生前回忆,在其坠楼前两天的6月1日,经一个女同学介绍,她认识了沈姓男子。 6月2日,对方约她见面,两人吃过晚饭在歌厅唱了一会儿歌,当晚10时许,沈姓男子把王桦送至她所住的楼下说:“这么黑,我送你到楼上吧?”王桦说不用,对方坚持要送,王桦只好答应。到了五楼,王桦让他走。可对方要进屋,王桦没想别的,就让他进了屋。没想到,对方进屋后没说几句话,就开始动手动脚,要求和王桦发生性关系。纠缠之中,王桦说口渴,要对方给自己倒杯水喝。趁对方倒水时,王桦迅速躲进了卧室反锁了房门。对方恼羞成怒,打碎卧室门上方的玻璃,开门进了卧室扑向王桦。王桦打开窗户呼救,并奋起与对方厮打起来,厮打过程中王桦不幸从五楼坠下。 在摔出窗外的一刹那,王桦用手扒了一下窗框,中间又被一楼车库上的雨搭挡了一下,才捡了一条命。 但事后警方询问时,沈某坚决否认自己意图强奸,也不承认把王桦从五楼窗口推下。 去年7月21日,沈某被刑事拘留;8月1日,沈某因涉嫌强奸罪被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3月16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对沈某强奸一案已做出了一审宣判,沈某因犯有强奸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时附带民事赔偿王家17万余元。 但王家至今没有得到相应赔偿,为了给女儿治病,王国民不得不外出打工。
●女儿如果有力气可能早就自杀了
去年8月8日,王桦出院,但腰部以下失去知觉,大小便无法自理。一直陪伴王桦的是每天不断的吊针和父母的温情。 “她妈妈天天鼓励她:别有思想压力,好好养身体,你能站起来。我也鼓励她:放下包袱,好好养病,总有一天你能自理。”王国民说,他很爱自己的女儿。 自去年10月,王桦的后背和屁股开始生疮,“五六个烂洞,能放下一个鸡蛋。” 王桦的妈妈记得有一次女儿把水果刀藏在枕头底下,可因长期卧病在床,连自杀的力气都没有了。这事让全家人警觉起来,所有的利器都收在王桦接触不到的地方。 “她的胳膊太细了,没有一点劲儿。否则,她可能早自杀了。她跟我们、跟老乡、跟邻居,总是说,活着太累,要死。”王国民的回忆很平静。
■新闻分析
“掐死亲生女” 引发的“安乐死”之辩 此前的4月25日,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作出判决:鉴于被害人死前多次有自杀念头,被告人又是在不忍看到女儿活在人间遭受折磨的情况下不得已实施了犯罪行为。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较小,具有良好的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判决被告人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并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的刑罚。 曾参加庭审的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大代表李宝忠认为,目前,安乐死在我国法律上是一项空白。对于这起案件的判决,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是在详细调查了解案情之后,充分考虑到民众意愿,当事人意愿,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出了公正判决。 我国曾有学者给安乐死下过这样的具体定义:“在不违反晚期绝症患者的意愿或受其委托的前提下,出于对患者的同情和帮助及其死亡权利和个人尊严的尊重,不给或撤销引起疼痛或痛苦的治疗或采取措施使患者以无痛苦的方式结束生命。”有学者指出,从这一定义可知安乐死是一种人工控制的死亡状态,而非死亡的原因。 孙律师认为,在王桦强烈要求下,才诱发了父亲王国民的犯罪行为。王国民的行为不但没有违背王桦的意志,反而顺应了王桦想死的要求。在理论上应该是一起帮助自杀案件,或者是类似安乐死,并不能称之为帮助女儿实施安乐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