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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驾驭的城市“残摩”
  时间:2006-2-16 2:59:13 来源:东方今报 今报记者 孙旭阳 杨海霞/文 刘栋杰/图

      “以车代步”正在提升着我们的生活质量,当然也在改变着很多残疾人的生活节奏。但是,某些残疾人利用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甚至不少健全人打着“残疾人”的旗号开三轮搞营运的混乱现状,不仅仅损害着残疾人群体的形象,扰乱着正常的营运秩序,更侵蚀着社会的爱心,威胁着大家的安全。
      日前,郑州市开始彻底清理“残摩”非法营运,在这个大背景下,怎样实现社会、残疾人、营运市场和交通安全的多方共赢,对城市管理者是一个艰难考量。

“残摩”不能承受牟利之重
      2006年2月14日,星期二,阴,情人节。
      中午时分,在郑州火车站南出站口附近,拿着玫瑰花的青年男女不时走过。
      此时,大批交巡警,连同二七区执法局、火车站综治办等部门,一共250多人,在火车站周边展开行动,整治占道经营,严查营运黑“残摩”。
      年过四旬的黄某,在拉客时被民警拦下。在查验了黄的残疾人证后,民警告诉他,因为非法营运,他的“残摩”被暂扣。“我是个瘫子,我下不了车……”车熄火后,黄某紧紧抓着方向盘,左顾右盼。
      两名身强力壮的民警凑近黄某,把他抬下车。
      黄某坐到地上后,众人可以清楚地看到他背驼腿瘫。他口齿不清地嘟囔:“不拉人,我吃啥呢……”
      事后,现场民警私下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但黄开车拉人,确实违法,而民警依法行事,也是必尽的职责。
      就在黄某的车被拉走半个小时后,火车站北出站口东边不远,另外一辆三轮车也被拦下。
      开车的中年男子在车上放着双拐,声称自己患有小儿麻痹,但他拿不出残疾人证。民警上前一推他的三轮车,就见这位“小儿麻痹患者”飞奔追上去。围观群众哈哈大笑。
      来自交巡警部门的数据显示,在郑州火车站地区,从事非法营运的黑三轮有300辆左右,其中部分车主是残疾人。同时,在城区各汽车站外,也有数以百计的三轮车。
      在2月14日和15日两天中,交巡警三大队暂扣三轮车近百辆。其中,有残疾人非法营运,也有人冒充残疾人非法营运。而按照规定,三轮摩托车是不允许在市区搞营运的。

爱心不能被黑“残摩”利用

      “坐这些三轮车,危险不说,一旦出事故,残疾人根本无力赔付。”交巡警三大队负责人说。
      对非法“残摩”,警方一般这样处理:如果车主有残疾人证,民警一般暂扣其车辆,批评教育后,辅以适当的罚款;对于非残疾人无证开“残摩”,则行政拘留,并处以数额在1500元以下的罚款。
      这样的处理,成效并不能让警方完全满意。郑州市交巡警三大队副大队长赵清生说:“因为利润的驱使,部分黑‘残摩’车主屡教不改,这次打击他,下次还能看到他。”
      “你要是无证驾驶普通三轮摩托车,被警察抓住是要被拘留的。你要是冒充残疾人开‘残摩’,风险就会小很多。”长剑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司机赵先生认为,社会上对残疾人的关爱,被一部分黑“残摩”利用了。

以车代步:残疾人的权利

      全国肢残人超过755万人,他们迫切需要安全舒适的代步工具,在汽车日益走进大众生活的今天,残疾人驾车和以机动车代步的权利,也日益为社会和残联所重视。
      “如果完全禁止残疾人骑摩托车,会引起群众的质疑。”交巡警说。不过,残疾人“驾车”安全问题也是个无法回避的难题。
      广州市早在1992年,便对“残摩”限速。在2001年,又出台了残疾人机动车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残疾人专用车必须经过公安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对车的技术指标和外观大小,该办法也做了详细规定。
      昨天下午,广州市残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残联下属有个部门专门为残疾人“配车”。“车由政府统一采购,再让残疾人使用。在社会上买来的车上不了牌,上不了路。”
      该部门负责人说,残疾人在广州买“残摩”,必须带上广州市的身份证和残疾人证。买车加上办证,共需5000多元。
      某知名摩托车制造厂销售商说,只要政府和政策支持,厂方也愿意制造合乎交通法规的“残摩”。“政府、残疾人和市场,三方都能成为赢家。”

标准难统一留下的空子

      警方称,按规定“残摩”排气量不能超过50cc,但跟黄某的车一样,“残摩”的排气量很多都在125cc左右,时速可达80公里。光看这些车粗大的排气管,就知道其不仅仅为了代步。
      哪些人可以以“残摩”代步呢?警方的回答是“有残疾人证的人”。
      交巡警部门一位领导说,郑州市尚未出台关于“残摩”的详细的管理规定。几乎所有的“残摩”都没有专门牌号,上路也不办什么手续,导致警方不能在法律程序上对其有序管理,只能被动地上路拦车。这就让非法“残摩”拉人载货钻了空子。
      在花园路上,右腿截肢、骑着“残摩”的姚先生说,他既没有行驶证,也没驾照。“我没右腿,咋领驾照?”
      姚先生的车完全用来自己代步,又随身带着残疾人证,所以他认为警察不会干涉自己。姚先生的车,在机动车道上常常超过30公里。而在广州,“残摩”必须走非机动车道,并且限速20公里。上海的限速为15公里。

“残摩”面前的法律空白
      “残摩”目前在郑州的处境,似乎与助力车有很多相似之处。
      因为法律法规的“打架”或空白,对排气量小于50cc的助力车是否能上路,在郑州市交巡警部门中,就没有达成共识。
      郑州市交巡警三大队副大队长赵清生说,“残摩”问题牵扯社会的很多方面,要想根治不能光靠警方。首先,要从源头上禁止销售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残摩”;向武汉、上海等地学习,政府出面置换并销毁非法“残摩”;民政部门对残疾人进行安置,使他们可以拥有合法的谋生之道。
      河南省残联宣文部一位工作人员认为,政府采购“残摩”,专门管理,本意很好。但河南省残疾人有520万人,搞全省统一换车难度很大。而郑州市的经济水平和财政能力,与广州、上海比,差距很大,不可能照搬其模式。F 线索提供 李先生

 
【责任编辑:李鹏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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