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郑州
河南
中国
国际
财经
娱乐
体育
说吧
楼市
车市
购物
旅游
健康
I T
教育
金融
电视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非常档案 > 正文

七旬老太与一枚公章的十年恩怨
  时间:2005-12-27 6:32:13 来源:东方今报 今报记者 张少春/文 栾桦/图

72岁的王凤英看不到这起“公章官司”的尽头

公章成为历史 官司还在进行

        2005年12月26日,王凤英第11次站在原告席上,被告是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官、原告、被告相互早已熟悉,但是没有人知道这天还是王凤英72岁生日。
        本应颐养天年的她为何走上“跟公家打官司”的漫漫长路?不为别的,只为一枚劳动部门为其丈夫调资的“验证”公章。
        耐人寻味的不是孰是孰非,而是这枚公章在打官司的时候就已经作废了,而且是永远地作废了。

        72岁生日这天,第11次出庭
        2005年12月26日是王凤英72岁生日,这一天,本应端坐家中接受亲属生日祝福的她,却坐在了法院的原告席上,继续为丈夫阮兆祥“维权”。
        昨天上午,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4楼,阮兆祥诉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郑州市劳动局)行政不作为案再次开庭。头发花白的王凤英作为代理人出庭。她指着出庭的市劳动局法规处处长李建新长叹一声,悄悄对记者说:“我跟他打交道六七年了。”
        这是继今年10月1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该院重新审理后的第一次开庭。
        在王凤英的记忆中,从1993年以来,她往郑州市劳动局跑了100多趟,河南省劳动厅去了30多趟,法院出庭已经11次。“我不敢提这事。”站在法院门口,王凤英抹着泪说:“伤心呀!”
        劳模各项工资补贴总和仅300多元?
        事情还得从王凤英的老伴阮兆祥说起。
        阮兆祥1951年参加工作,曾任郑州市印刷厂工会副主席,被评为郑州市劳动模范,曾受到过毛泽东等国家领导人的接见;1988年因劳累过度患脑溢血偏瘫,卧床至今;1993年7月,被定为工伤二级伤残。
        为什么王凤英要奔波10年?其根源在于,王凤英夫妇认为:1990年阮兆祥工资应升二级,实升一级;1992年应升半级,实际未升;1993年升级和岗位技能工资转换,按照国家工伤条例和有关规定,阮兆祥应为调资对象,但未升也未转。
        由于几次未增加工资,致使1999年阮兆祥各项工资补贴总和仅300多元,“跟他同一级别的同事已经达到800多元”。
        调资卡在劳动部门的“公章”上
        为什么没有按规定给阮增加工资呢?王凤英的说法是,当时的物资中心某主要领导故意给老阮“穿小鞋”,因为老阮曾经批评过这位领导。
        关于这种说法,1999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物资中心的上级主管领导明确表示:这是由于物资中心某领导和老阮有矛盾,1993年调级时,“故意制定了一个特殊政策,针对阮兆祥,实在不应该”,所以,单位应该给含冤在身的阮兆祥“补调工资”。
        1998年10月26日,物资中心专门给郑州市劳动局写了一份“关于解决阮兆祥同志工资遗留问题的请示”,报告中写道:“……经阮兆祥同志及家属积极要求,也使阮兆祥同志在工资方面有个公正待遇,建议市劳动局按规定给其进行工资补升和岗技工资转换。”既然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都已明确表态,为何又久拖不纠正呢?
        王凤英说,这个“壳”卡在郑州市劳动局那里。根据1993年的政策,职工个人增资,由企业自主确定,但必须由郑州市劳动局工资处盖章,方能生效。
        这一枚公章就是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的由来。
        领导多次批示问题依旧于事无补
        1999年9月,时任河南省省长的李克强在一份阮兆祥的材料上,作了“如有实际困难,应在可能情况下予以照顾”的批示;
        1999年10月,时任郑州市市长的陈义初批示,请郑州市劳动局局长会同郑州市物资局局长按政策提出处理意见;
        但让阮兆祥夫妇失望的是,省、市主要领导专门作出的批示,仍未能换来那枚“程序上”的公章。
        “让劳动局盖章没道理”
        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2000年8月,阮兆祥将郑州市劳动局告到法院,要求对方履行法定职责。
        对于阮兆祥的事情,郑州市劳动局法规处处长李建新在法庭上列出三条理由。
        第一,1993年前后的事情到现在,已经大大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应该再受理;第二,职工工资该不该上涨,这是企业的事情,职工不应该状告劳动局;第三,1993年的法规现在已经废除,“验证”公章早就没了,现在非要让劳动局盖这个公章,“没有道理”。
        如果事情如李建新所说,那阮兆祥的事情该怎么办?昨天中午休庭时,记者试图采访李建新,但被拒绝。
       
        公章到底是咋回事
        据一位长期在国企工作的刘先生介绍,1993年前后,国有企业正处于一个改制的过渡时期,按照郑州市的政策,要求所有国有企业在当年年底前完成改制。这意味着,1993年当年,国有企业职工工资的调整,首先由企业同意后,填一份“职工个人增资表”,报郑州市劳动局加盖“验证”公章。但是,自1994年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享有自主权,调整职工工资不再需要劳动部门“验证”。
        张宏光律师在8年前就免费为阮兆祥做法律援助,他说做律师十几年了,从来没碰见过这样反复折腾的官司。
        为什么劳动局偏不给解决呢?“一个最大的原因可能是,阮兆祥家人和劳动部门为此事较上了劲,双方僵住了,致使劳动部门为了面子,就是不认错,不给你解决。”张宏光说。
        至于这份12年前计划经济下的“验证”公章是圆形、条形,还是其他模样,由于劳动局方面拒绝接受采访,记者无从得知。

【记者手记】          王凤英会是最后一个吗
       
        我很佩服王凤英,因为她一直在坚持。
        一个程序性的“验证”公章,把72岁的王凤英折腾了10年之久,仍然没有结果。在阮兆祥的单位同意并愿意为老阮上调工资的情况下,因为这枚公章的“缺位”,单位的好意最终落空。
        所幸,随着计划经济逐渐被市场经济所取代,这枚由劳动部门掌握所有国企职工增资的“验证”公章,已经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但值得深思的是,为了公章以及公章背后的某些东西而打官司的,王凤英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责任编辑:朱耒刚 】
打印】【顶部】【关闭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电话一响 见报答谢
新闻热线 0371-65830000
发行热线 0371-65966600
广告热线 0371-65937966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