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郑州
河南
中国
国际
财经
娱乐
体育
说吧
楼市
车市
购物
旅游
健康
I T
教育
金融
电视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非常档案 > 正文

政府成被告一把手必须出庭
  时间:2005-12-8 4:04:45 来源:东方今报 今报记者 张少春 文/图

“滑县模式”虽有争议,但支持的声音远远强于反对的声音

  【核心提示】
  2005年10月12日上午,河南安阳市万古镇镇长郑新科,怀揣着自己的身份证,以一个普通被告的身份,走进滑县人民法院。这是继9月1日滑县人民政府颁发《关于贯彻执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暂行意见》(简称《意见》)后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的第一起官司。
  “县法院提出‘司法建议’,县政府下发一把手必须出庭的《意见》,这在我省尚无先例。”河南财经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徐强胜说,它打破了一直以来行政官司中“民”告“官”而不见“官”出庭的不平等局面,有利于推动依法行政,但另一方面,它“争议颇多”。
  那么,《意见》实施3个月来的实际情况如何?《意见》带来的争议又是什么呢?12月6日,今报记者赴滑县进行调查。

  ○镇长坦言
  当镇长后我出庭了五六次,我从来不怕在法庭上跟老百姓当面对质,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打官司能学到很多东西
  “我认为县政府的《意见》挺好。”40岁的郑新科性格直爽,10月12日已不是他镇长生涯中第一次走上被告席,“自2002年4月当镇长以后,我出庭了五六次。”
  事发今年上半年,滑县万古镇农民武某与邻居发生宅基地纠纷,双方闹到镇政府,结果镇政府把宅基地“判”给了武某的邻居。武某不服,就把镇政府告上法庭。
  开庭当天,依照法律程序,郑新科带着身份证来了。作为基层政府的“一把手”,他与一个普通老百姓对簿公堂。最后,法院作出维持镇政府决定的判决。
  “说实话,我从来不怕在法庭上跟老百姓当面对质,只要政府做的对,那就没啥。”郑新科诚恳地告诉记者,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打官司能学到很多东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会尽量多参加的。”
  
  ○法院初衷
  一把手出庭率只占3%,一把手从来不出庭,他不知道(错在哪里)也就无法改进
  
  吕万众是滑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也是起草“司法建议”的积极参与者。
  数字显示,自1988年滑县法院成立行政庭以来,行政机关被起诉一把手出庭的很少,16年来一共受理各类行政官司835件,而一把手出庭应诉的仅有25件,占3%,“而且出庭的最高级别领导是乡长或镇长”。这是今年7月吕万众经过一个月调查的统计结果。
  7月初,滑县法院正式将一份“司法建议”提交给县人民政府,建议该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联合下文出台“行政首长出庭制度”。
  为什么非要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滑县法院有关人员答复:一是给那些可能一辈子都没打过官司的领导“普法”,二是让领导亲自打官司来促使行政机关改进执法行为,依法行政。
  “这有一个典型例子,滑县某行政机关在一段时间内连连败诉,都因为同一类案子,而输官司的理由也一样——法律适用不当和程序违法。但一把手从来不出庭,他不知道也就无法改进。”滑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程勇杰说。
  ○《意见》出台
  一把手是本单位出庭应诉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年度第一起行政官司和特别重大的行政官司,一把手必须出庭
  8月16日,一份建立在滑县法院草拟的“调查报告”和“司法建议”基础上的“红头文件”由滑县人民政府正式出台。《意见》指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把积极出庭应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纳入一把手工作日程;凡行政诉讼案件,该机关一把手是本单位行政出庭应诉的第一责任人;对每年度本单位第一起行政官司和特别重大的行政官司,一把手必须亲自出庭;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应诉,影响法院庭审工作开展的,由监察部门监督处理。
  曾于11月4日代替局长出庭的滑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祁同民私下跟吕万众说,出庭其实能学到不少法律知识,“我下次还愿意出庭”。
  另一个明显的进步是,《意见》第17条写明,接到开庭传票后,一把手应当提前调整时间,保证届时出庭应诉,如果委托代理人,必须与代理人一并出庭。确因特殊理由不能按时出庭的,“提前申请并经法院许可后”,可委托主管该业务的副职出庭。
  “《意见》要求一把手不能出庭必须请假。”滑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韩太省说。
  但现实是,从9月1日《意见》实施到目前为止,该县法院一共受理了十几起行政官司,有9起已经开过庭,除了郑新科出庭的那起外,其他5起为行政机关副职出庭,另3起由代理律师和工作人员出庭。
  对于一把手出庭率低是否会使《意见》流于形式的疑问,韩太省明确表示不会,“最起码能来个副职,比以前进步多了”。不过,韩也承认,有些一把手碍于面子不愿出庭。
  ○法理争议
  以强制性的规定要求行政首长必须出庭,有违法律规定?这只是行政机关内部推行依法行政的一种管理手段?
  其实,在外省,有关行政一把手必须出庭应诉的“硬性规定”相当多。而由此引发法学界一个最大的争议就是——这类强制性规定是否缺乏法律依据。
  全国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法认为,滑县人民政府以红头文件形式命令一把手必须出庭应诉不合适。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两人代为诉讼。《意见》以强制性的规定要求行政首长必须出庭,有违法律规定。
  而滑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韩太省明确告诉记者,《意见》与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并不冲突,这只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管理手段”,通过内部行政手段来推动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很有必要。

【民意】“民告官不见官”是事实,一把手出庭应诉有必要

  虽然争议很大,但对于政府下文明令一把手必须出庭应诉的做法,支持者远远多于反对者。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我国行政法学界的权威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马怀德教授。马教授认为,这事儿“挺好的”,“我很早就听说过,非常赞成”,它有利于行政机关一把手重视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着力改善,体现了官民平等。
  据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张力告诉记者,二七区法院每年受理的行政官司有100多起,但3年多来,“没有一个行政一把手亲自出庭”。同样,在郑州市其他各区基层大院,记者尚未听说有行政机关一把手亲自出庭应诉的消息,可见,“民告官不见官”的传闻非虚。
  就连持不赞成意见的张国法律师也承认,强令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确实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展望】明年新法将修改,“滑县模式”有望推广

  最新消息是,我国行政诉讼法正在紧张的修改之中,明年将提交全国人大进行审议。而“行政一把手必须出庭”这条,也有可能增加进去,让零散的地方内部规定上升为法律。
  昨天,马怀德教授也向记者透露,在新的行政诉讼法建议稿中,应业界呼声,专门加入了这一条,我们提倡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即一把手)积极出庭应诉。
  看来,行政诉讼法修改之时,“滑县模式”有望推广。
         线索提供 徐晓芳

 
【责任编辑:李鹏勋】
打印】【顶部】【关闭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电话一响 见报答谢
新闻热线 0371-65830000
发行热线 0371-65966600
广告热线 0371-65937966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