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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报记者 王若谷 地震之后,震毁的房屋按揭贷款还要不要还?遇难群众的信用卡透支款项还要不要付?5月23日,中国银监会发布紧急通知:灾区无法偿还的贷款应该作为呆账核销。换句话说,收不回来的款项将由银行和政府埋单。 这也凸显了我国巨灾保险的缺位。因为,如今作为银行转嫁风险重要对象的各大保险公司基本上均把地震作为豁免责任的选项。显然不能指望每次巨大灾害的损失最后都由银行埋单,但遗憾的是,这一金融尴尬短期内无法改变…… ○银监会:因地震不能偿还房贷可一笔勾销 中国银监会的紧急通知称: 各银行对于借款人因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该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对于银行卡透支款项,持卡人和担保人已经在本次灾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财产可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中国银监会人士表示,这是为了减轻四川汶川等地灾区群众的债务负担,为灾区重建创造有利条件。据悉,目前各家商业银行的相关具体细则正在制定之中,即将陆续出台。 所谓“呆账”和“核销”,指的是对于目前暂时无法偿还的那部分信贷损失,国家强制商业银行将已有的贷款账务消除,并给予一定补偿(额度视情况而定)的办法,对银行来说是一种利润损失。 此前,在面对“对失去房屋的灾区群众贷款是否可以核销”的问题时,数家商业银行负责人曾表示,灾区群众的住房按揭贷款将执行最低利率且可以延期偿还,但“之后是否能核销灾区按揭的账户,这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某国有银行人士透露,此次四川汶川大地震,中农工建国有四大银行均有网点受到波及,其中农行受损最严重,预计此次灾害将造成新增不良贷款60亿元人民币以上。 中银国际证券的最新研究报告指出,中国银行业在四川汶川大地震灾区的贷款业务规模有限,这次大地震对银行业造成的损失并不算重大,估计今年将损失50亿元至130亿元,使银行今年盈利减少0.7%至1.8%。 ○巨灾保险应当成为 “重建”的一个重要内容 不过,灾后最应该反思的金融单位是保险公司和整个商业保险体系。按照通行的“担保——抵押——保险”的信贷风险控制体系,为银行转移风险的保险公司应该是埋单的最后一环。 一般来说,大型企业之间采用担保方式较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属于抵押贷款。在住房按揭贷款中,通常由保险公司进行房屋保险。一旦遭遇不可逆转的自然灾害,保险公司将进行赔付。 中国保监会发布数据称,截至21日,保险业共接到地震相关报案19万件,被保险人死亡1.5万人,伤残7243人,被保险房屋倒塌19.96万间,已付赔款5044.4万元。其中人身保险已赔付4297.3万元,财产保险已赔付747.1万元。 在此次灾后赔付中,除大部分人寿保险公司的定期寿险、终身寿险、意外伤害保险、意外医疗保险、旅游意外险、学生平安险等产品一般都承诺“地震全保”外,其他财产险种赔付较少。 事实上,企业设备的损坏,房屋以及在建工程倒塌所造成的损失占直接经济损失的绝大部分,遗憾的是,大部分企业购买的财产险以及在建工程保单都有地震免责条款。 而灾区人民最最需要的“巨灾险”,更是在国内尚属空白。 所谓巨灾保险制度,是指对地震、飓风、海啸或恐怖袭击等灾难性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给予切实保障的风险分散制度。目前,美国、日本以及欧洲各国都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巨灾保险体系。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据民政部统计,近十年来,我国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都在1000亿元以上,常年受灾人口达2亿多人次。作为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已成当务之急。 河南省财经学院的巴力教授认为,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多数国家都是由政府制定有效的公共政策,国家财政提供适当的财政资助,保险公司广泛参与,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和再保险风险转移手段,形成全国性或地区性的巨灾风险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政府对巨灾保险的相关问题缺乏起码的制度界定,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巨灾保险的发展。 巴力教授建议,巨灾保险应当成为灾后重建的一个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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