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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笔下的人物,最爱《笑傲江湖》里的令狐冲。有句俗话叫“奸商宰熟人”,我不是奸商,却也喜欢拿熟人开涮。我有一篇以令狐冲为主角的小说是这样开头的:“多年以后,令狐冲在躺椅上摸着自己日渐丰满的腹部时,仍能清晰地记起他与田伯光在‘春田花花幼稚园杯’摇滚音乐会上表演的那个夜晚。” 很明显,这个开头抄袭自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同样很明显,我并不具备马尔克斯那种悲天悯人的胸怀,我的这篇小说是典型的无厘头风格,除了开头之外,通篇都在向周星驰致敬。 在这篇小说里,令狐冲和田伯光组成了一支名为“迪克宰牛”的摇滚乐队,他们在“春田花花幼稚园杯”摇滚音乐会上演出时,按照惯例先演唱了一首《梦回唐朝》。之所以说按照惯例,是因为故事发生的朝代乃是唐朝,《梦回唐朝》放在如今是另类的重金属摇滚,可在当时却是主旋律歌曲,其地位就如现在的《社会主义好》或《春天的故事》一样。 这就涉及一个《笑傲江湖》年代考的问题了。《笑傲江湖》是金庸的书里仅有的没有涉及历史朝代的著作。关于故事发生的年代,后人做了许多大胆推测,譬如有人说故事发生在明朝,因为其时宦官当道,而书中武功天下第一的东方不败就是有史以来最大一个宦官;又有人说故事发生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旧上海,因为那时黑社会横行,最有可能产生像“日月神教”这样势力庞大的犯罪组织。 而我在小说中的观点是:《笑傲江湖》的故事发生在唐朝。理由就是《梦回唐朝》在那时被列为地位最为尊崇的主旋律歌曲。当然,这个结论面临许多的悖论,比如在书中《论杯》一回中,祖千秋教令狐冲喝什么酒该用什么器皿,讲到葡萄酒时他说:“要知葡萄美酒作艳红之色,我辈须眉男儿饮之,未免豪气不足。葡萄美酒盛入夜光杯之后,酒色便与鲜血无异,饮酒有如饮血。岳武穆词云‘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岂不壮哉!”岳飞是宋朝人,倘若祖千秋生活在唐朝,又是如何知道他的? 又如在本回书中,祖千秋又云:“饮这绍兴状元红须用古瓷杯,南宋瓷杯勉强可用,但已有衰败气象,至于元瓷,则不免粗俗了……”这段话中,祖千秋不但提到了宋朝,甚至连之后的元朝也一并提起。 应该说,这些细节都给《笑傲江湖》的年代考带来了极大困难。但是自古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在我看来这些问题也没什么大不了,大可以忽略不记。而国内的艺术界中,这种不拘小节的优良传统比比皆是,尤其以电视剧为主,例如在某个版本的《水浒传》中,李逵用来包肉的纸居然是《法制日报》;而在另一个电视剧中,秦始皇心情郁闷仰天长叹时,天空中竟然飞过一架波音747。 有这些前辈撑腰,我可以很理直气壮地说:“《笑傲江湖》就是发生在唐朝!至于祖千秋为何知道宋朝与元朝的事……去看看电影《黑客帝国》里的先知,外国人能知晓未来,中国人同样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