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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报记者 高二坡 为了迎接今年9月22日的无车日,郑州等许多城市开展了“无车日”活动。其实,对于我这个经常徒步上下班的人而言,未有切身体会。但是,据说郑州因此不堵了,尤其是紫荆山立交桥下,10余名交警和协管员维持着交通秩序,高峰期原本凝滞不动的车 流也算畅通了。 昨天晚上听朋友说了 他的乘车遭遇:中午打车 回家,出租车前面有个骑 车的老人,慢悠悠地赶路,由于马路不太宽,无法“超车”,出租车司机就鸣笛提示老人让道,没想到老人却停住了,喝道:“叫什么叫?有本事你撞我!” 这让我想起这几天公交车车载电视反复播放的呼吁公共交通的公益广告:不是公交车和私家车挤在一起,而是各有其道,甚至自行车都有独立的车道,行人也不会被挤。 这当然是一幅绝佳的“和谐社会交通图”,然而从目前郑州市的道路建设来看,全凭行人、司机的自觉很难使得交通畅通无阻。 另外,轿车成为日常交通工具,就像手机成为常用通讯工具一样,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到那时,车辆更多,则堵塞的可能性就越大。 综观郑州市花园路、金水路等主干大道,公交车并没有独立的快捷通道,不得不同样堵塞于街头巷尾,难以展示其便捷优势。同时,行人道又是局促不堪,往往被人为路障隔断。 经济学中,城市道路是最典型的公共产品,产品的受益者包括了所有的纳税人,而且,受益多少并非根据纳税多少来确定。以此来看郑州公共交通,明显处于供给不足的状态。“郑州郑州,天天挖沟”的民谚也多少反映了郑州在公共交通方面的作为。 从公共产品定义来看,公共产品是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等特征的产品。 这里面说明了两点:一是非竞争性。一些人对某一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另一些人对该产品的消费,一些人从这一产品中受益不会影响其他人从这一产品中受益,受益对象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 另外一个特征是非排他性,这是指产品在消费过程所产生的利益不能为某个人或某些人所专有,要将一些人排斥在消费过程之外,不让他们享受这一产品的利益是不可能的。 从这两个特征来看,无疑,任何一个有车的市民都可以享受到宽阔马路的利益。 然而,因为并非所有市民都驾驶私家车,城市道路规划中,公交车专用道、行人道等缺失使得这部分市民利益受损,也使得这一公共产品不同受益对象之间发生了利益冲突。为什么冲突?显然,是公共产品供给相对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