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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云的BLOG】给一个不当房奴的理由先
  时间:2006-7-27 1:14:12 来源:东方今报

        近日在网上看到某君一篇文章——《给我一个做房奴的理由:只是为了占有的快感》,大意是说中国人做房奴,历史由来已久,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柳宗元有文为证,虽说柳公的地不好,但他执意购买,只是为了满足对“桃花别业”的占有私欲。
        该君由此推测,当今各位房奴的购房心理,也无非是想在自家的屋子里“插上把檀香,再故作风雅地铺宣纸,舒狼毫,写上几幅字,画上几朵荷花,几尾游鱼”。
        读罢此文,真让小女子顿感醍醐灌顶、茅塞顿开,敢情房奴们都是有着强烈占有欲的人啊,敢情他们的痛苦生活全是咎由自取?套用现在网上流行话,“作者一定是火星人”!
        买房,各有各的理由,或是为了解决基本居住问题,或是为了改善居住环境。面对逐年上涨的房价,以个人的经济能力,量力而行者当不了房奴,勉为其难者铁定做房奴。
        我们举个例子来看。以目前我所在的城市市区的住房均价而言,某君依靠贷款购置一套100平方米、均价3500元的住房,总价为35万元。按照30%的首付,首付款为10.5万元。也就是说,某君需要贷款24.5万元(不含利息)。
        根据我所在的城市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此君个人最高可用公积金贷款12万元,剩余房款12.5万元采取商业贷款。
        我们为此君选择最实惠的组合式贷款,即公积金贷款12万元,商业贷款贷12.5万元,贷款年数定为15年,经计算得出,此君每月还款额为1961.53元。
        按照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规定,个人按揭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50%,这就意味着此君的家庭收入每月不得低于3923.06元。而我所在的城市是中部地区一个小城,没有多少家庭可以达到这样的收入水准。
        想不当房奴,给我一个理由先?
        当然,如果此君真不想当房奴,还是有办法的,但是路只有一条:放弃买房。
        要买又不想当房奴,只有两种情况:要么选择小一点的房子,偏一点的地段,降低总房款;要么二次置业,卖掉旧房买新房,提高个人首付,减少贷款的还款压力。这正是我们所提倡的理性消费、理性购房。
        上面提到的那个火星人作者在其文章的结尾处写道:雇来的园丁不会真爱你的花,爱你花的,只有你自己。
        我要说:没有人会为了种花而负债买房,有这种想法的,恐怕只有火星人作者自己。

 
【责任编辑:李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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