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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南快报》报道,7月3日晚,位于福州马尾的福建长隆纺织厂女工刘运芳晕倒在车间内,抢救无效于第二天死亡。医生说,刘是因中暑死亡。 一个纺织女工,发着高烧,在高温的纺织车间,被迫带病工作(此前请假不被批准),最终倒下了。如果刘运芳不是因为在车间里中暑身亡,也许纺织女工的工作环境恶劣与否,一线车间工人的辛劳程度,恐怕很少有人问津。 刘运芳之死,以后会有作家以文学作品的形式展示给世人看吗?会有导演,将她的死拍成影视作品,以此唤醒公众对工人生活状况的关注吗? 我是从车间走出来的,5年的一线工人经历,深知工人的辛苦和心酸。也曾不止一次去过纺织厂的车间,那里的温度,冬天很暖和,夏天热死人。事隔多年,不知道我国大多数纺织企业车间的生产条件改善了多少。许多纺织女工渴望离开纺机,到后勤部门工作,是不争的事实。作为叙事的文艺作品,能不能把视角转向车间工人,把笔触、镜头给他们一点点?纺织女工刘运芳工作期间中暑丧生,这个人间悲剧,多少该让我们的作家、导演们有些许的惊醒吧? 伴随着纺织女工刘运芳“倒下”的,还有当地的工会组织。《工会法》第22条赋予工会组织对克扣职工工资、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随意延长劳动时间、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现象,有权请求政府处理。 长隆纺织厂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管什么类型的企业,依照《工会法》,都应该依法设立工会组织。长隆纺织厂有无工会?如果有的话,该组织该扮演什么角色? 从报道提供的信息看,情况似乎不妙。令人感到震惊的是,在纺织女工死亡事件中,当地工会组织该如何介入的问题上,“马尾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已让刘运芳的丈夫王玉富填写一张《工伤认定申请表》,家属提出申请后工会才会介入调查”。也就是说,马尾区总工会必须接到受害者的“申请”,方可答应调查。这样的工会组织,可能是工人利益的代表吗?女工的命都没了,马尾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应该不请自到,主动干预此事,这样的工会,才可能在工人中树立威信,才可能赢得工人的信任。 鲁迅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撕破给人看。其实,更大意义上的悲剧,则是将社会有价值的东西撕破给人看。纺织女工之死中蕴含的“社会价值”悲剧,远不止以上这些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