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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拟首发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时间:2008-6-23 3:06:25 来源:东方今报

□今报记者 高二坡
    从紧的货币政策让资金紧张的中小企业备受煎熬,不过,河南部分优质中小企业即将增加一种新的融资途径,这就是2008年河南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以下简称“2008河南中小债”)。
    如果发行成功,这将成为我省第一只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融资总额不低于5亿元
    6月18日,记者从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获悉,“2008河南中小债”是经省政府同意,由省中小企业服务局牵头,遴选河南优质企业作为联合发行人,以“统一组织、统一冠名、统一担保、分别负债、集合发行”的模式,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组织发行的一种企业债券。
    省中小企业服务局在债券的发行工作中,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遴选企业、选择中介机构、与债券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工作进度等工作。
    遴选企业之后,债券统一使用“2008河南中小债”的名称,形成总的发行规模,而不是以单一发行企业冠名,与普通的公司债券不同。
    此外,关键一点是由资质卓越的第三方机构为债券提供统一担保,提高债券的市场认可度。业内人士透露,“既然是省中小企业服务局牵头,很有可能由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进行担保”。
    另外,虽然是集合发行,但是各发行企业作为独立负债主体,在各自的发行额度内承担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并按照相应比例承担发行费用。
    根据省中小企业服务局提供的发行方案,此次发行总额将不低于5亿元,债券的期限在3年以上,但不超过5年。初步决定“2008河南中小债”为固定利率债券,在债权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3年期债券,在第3年的最后一季度逐月分次偿还本金;5年期债券,将分别在债券存续期满3年时偿还部分本金,存续期满4年时偿还部分本金,存续期满5年时偿还剩余本金和最后一期利息。
    ○鼓励节能环保、技术创新、农业产业化等项目
    日前,省中小企业服务局已经要求各地优质中小企业自愿申报,并特别制定了对债券联合发行企业的遴选要求:必须是在河南注册的工业型企业,优先考虑我省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除此之外,省中小企业服务局要求,参选的股份制企业净资产不得低于3000万元,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则净资产不得低于6000万元,而且企业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同时,最近三年的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基于控制风险,方案指出,如果企业获得发行人资格,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企业募集资金拟投项目应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则上鼓励节能环保、技术创新、农业产业化等项目,高污染和高耗能产业等不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及房地产等国家宏观调控产业均不适合参与本次发债。
    发债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拟投项目应具有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而且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60%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记者从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了解到,目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广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申报该债券。
    ○中小企业资金饥渴有望缓解
    如果此次发行成功,“2008河南中小债”将成为我省第一只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对我省中小企业融资具有深远意义。
    2007年11月14日,深圳市20家中小企业集合发行10亿元“2007深中小债”,债券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是我国首只由中小企业捆绑发行的债券。
    远观(郑州)企划机构投资部总监海钧告诉记者:“中小企业渴望的中长期资金很难从商业银行获得,上市融资门槛相对又高,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问世,大大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资金饥渴。”
    海钧说,自实行企业债制度以来,以大型企业为主,中小企业几乎没有实行过。一方面因为中小企业在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着先天不足,另一方面是因为单个中小企业发债的规模偏小,没有市场吸引力,成本过高。
    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说,该债券解决了个别中小企业发行债券存在的审批难、成本高等问题。同时,通过债务杠杆融资不会引发股本扩张,原股东利益不会被稀释,而且债权人不具有经营管理权和投票选举权,不会影响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和日常经营管理。

 
【责任编辑:李鹏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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