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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汽车消费税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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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8-14 3:01:22 |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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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萌 今报郑州讯 7月、8月原本是郑州汽车市场的销售淡季,今年却出现了抢购潮,一些品牌大排量汽车的销售量甚至同比上涨50%以上。出现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决定从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将上调,小排量的则将下降。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具体包括: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 (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有数据显示,售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奔驰S600(加长),消费税调整前后的差价在40万元以上。巨大的价格差额无疑刺激消费者纷纷赶在消费税调整之前买车,这引起部分品牌的大排量轿车库存紧张。 据郑州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陈政良介绍,其实早在2006年已有过一次汽车消费税调整,当时曾出现调整前抢购、调整后观望两个阶段。此次汽车消费税将要调整的消息传出后,打算购买大排量汽车的人纷纷赶在政策调整前买车,受此影响,他们公司代理的一些品牌的大排量汽车的销售量同比上涨了50%以上。 陈政良认为,虽然调整带来的价格差额可能会影响到消费者的消费心情,但打算购买奔驰的人决不会转身去买QQ,这也让汽车销售商们有理由相信老顾客不会流失。另外,汽车消费税的调整,可能会促使厂商调整车型,一些原本以生产大排量轿车为主的品牌,可能会适当生产一些小排量车型。 市民史先生认为,大排量汽车的消费人群主要是富裕人群,他们原本就有实力,买得起、养得起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车,即使大排量汽车消费税税率上调,也不会在乎多花几万或者十几万元买车。对于买不起高档车的普通工薪阶层来说,汽车消费税调整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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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郑国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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