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郑州
河南
中国
国际
财经
娱乐
体育
说吧
楼市
车市
购物
旅游
健康
I T
教育
金融
电视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财经新闻 > 正文

“家庭公司”办得好 立法支持它再发展
  时间:2006-1-14 17:06:04 来源:东方今报

      
      据新华社电 9年前,由上海下岗者投身创办的各类“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因其规模较小而被人们称为“家庭公司”。
      而今,相关统计数据表明,9年里,“家庭公司”共吸纳从业人员达35.5万人。已成为城市拓宽就业渠道、新增就业岗位的重要载体。此外,“家庭公司”的发展也起着“小企业孵化器”的作用,截至目前,上海已有2200余个“家庭公司”转为工商登记小企业。
      因此,上海市于近日通过的有关法规,从政策上助推“家庭公司”发展,并明确指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在创办的最初3年,可享受免征地方税费、社会保险优惠、免费技能培训、开业贷款担保、房租补贴等优惠。这也是国内将非正规就业上升到地方人大立法的首次尝试。

 
【责任编辑:朱耒刚 】
打印】【顶部】【关闭
 
 
电话一响 见报答谢
新闻热线 0371-65830000
发行热线 0371-65966600
广告热线 0371-65937966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