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郑州
河南
中国
国际
财经
娱乐
体育
说吧
楼市
车市
购物
旅游
健康
I T
教育
金融
电视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财经新闻 > 正文

地下停车费可能上涨
  时间:2006-1-12 5:49:51 来源:东方今报 记者 李春晓



    
    今报讯 用以出租经营的地下车位、地下室要交房产税了!这是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下发,并明确自今年1月1日起要实施的通知内容。
    出租:按租金的12%交税
    昨日,记者专门就此事采访了房产税代征部门。该部门负责人举例说,假如某房主出租自家房屋用于经营,只要到房产部门登记备案了,房主都要按租金的12%交房产税。
    以前地下人防设施免房产税的,现在也要开征。
    自营:按房屋原价比例交税
    根据通知,自己用于经营的,则按房屋原价比例交税。
    不同用途的地下房屋,原价比例也不同,工业用途的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自用:个人地下室免征税
    房产税代征部门负责人专门指出,个人购买的地下车位、地下室等,只要是自己停车、贮藏使用,不存在出租等经营行为,将继续免征房产税。
    地下停车涨价难料
    目前郑州市部分地下商场、停车场都是由人防工程改造的。“对地下建筑征房产税,受影响最大的是地下商场。”业内人士认为,“地下商场利润不高,如果开始征收房产税,将导致部分地下商场的商户退场。”而地下停车场收费,正如纬四路某地下停车场工作人员所说:“很多是由交管部门和物价部门按区域制定的,交房产税,停车场成本会上升,但涨价通知还没接到,只能先维持着。”

 
【责任编辑:李鹏勋】
打印】【顶部】【关闭
 
 
电话一响 见报答谢
新闻热线 0371-65830000
发行热线 0371-65966600
广告热线 0371-65937966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