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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法不容 被拘之后后悔迟

2015-10-23 05:26:18 来源: 责任编辑:

    □记者  李瀚  通讯员  张广永

    东方今报新乡讯  酒后逞一时之快  深夜跑到别人家中,辱骂他人。长垣县丁栾镇的王某最终被长垣县公安局丁栾派出所民警行政拘留,酒醒后的王某尽管后悔,已是晚矣。

    今年3月,王某因琐事与本村王某某发生口角,继而引起打架,致使王某某受伤住院,在村委会和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王某向王某某支付1500元医疗费,之后王某外出打工。10月10日,王某从外地回来,在跟朋友喝酒期间发起大话“王某某不是厉害吗?不信试试,我骂他他都不敢吭气”。朋友们把他送回家中。谁知当晚12时许,王某独自跑到王某某家门口破口大骂,见王某某没有还声,王某便弄断王某某家门口的铁丝网,跳到王某某的院中,边跺王某某的卧室门便大声叫骂,怕遭到进一步伤害的王某某在屋内报了警。王某被随后赶来的民警逮了个正着,随后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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