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社主办网站首页加入收藏数字报

首页 > 快新闻 > 公益

今年9月1日起调整被征土地综合地价

2016-08-25 11:42:48 来源: 责任编辑: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新出台了一批文件,东方今报记者为你“打包”整理,快来看看是否影响到你的生活。

    □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梁新慧

    《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通知指出,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要求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省政府决定对我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调整。新的《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含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用),将由省国土资源厅印发,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标准,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调整并公布。

    另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其中,经济林补偿标准由省林业厅调整并公布。

2016-08-25 11:42:48本文来源: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网络爆料台 随时随地

    1、东方今报网是东方今报社唯一官方网站,东方今报的作品均已授权东方今报网(以下简称本网)在互联网上发布和使用。未经本网所属单位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东方今报(含下属频道作品)以及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网站合作:18737167215(孟先生)
图片聚焦

精选图文

首页头条

24小时排行榜

· 联系我们

  • 24小时新闻热线
  • 0371-65830000
  • 商务合作
  • 18737167215 孟
  • 版权合作电话
  • 0371-60609112
经营许可证编号:豫ICP备05011107号 东方今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92 邮发代号:35-48 微信客服24小时在线:[微信号]jinbaoxiaomei
Copy Right ©2004-2016 www.jinb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东方今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东方今报新媒体部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