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姜改革 石素娟 黄利明
“为什么撞死个人才判两年?俺们不服。”被害人家属悲愤地向我们提出疑问。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经常遇到情绪比较激动的当事人、近亲属,濮阳市范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做好刑事申诉办理工作,力求纠正冤假错案,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全面审查申诉理由。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从申诉人申诉的理由进行深入思考,通过调阅卷宗结合该案去发现支持其申诉理由成立或其申诉理由不成立的相关依据,做到有理有据,将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查明查透,打消申诉人心中疑惑。例如2021年办理的梁某某刑事申诉案。梁某某为康某票据诈骗案被害人,梁某某以范县人民法院量刑过轻、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没有通知其到庭为由向本院提出刑事申诉。该院经调阅卷宗后认为,申诉人的理由可能成立,决定移交本院刑事检察部门立案复查。刑事检察部门经过审查后认为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向范县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范县人民法院经过再审程序后改判,在原有刑期的基础上增加有期徒刑一年。
发挥释法说理作用。在刑事申诉案件答复申诉人过程中充分发挥释法说理的作用,在阐明法律依据的前提下多从理的角度去沟通、劝解,将理与法相结合让申诉人打开心结,从根本上阐明其申诉理由不成立的原因,从而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
灵活运用公开听证。对于刑事申诉案件通过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论证、公开答复的审查程序,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案件当事人等参与到申诉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增加案件透明度。例如该院办理的陈某某刑事申诉案,陈某某的丈夫盛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且在审判环节双方未达成和解。被告人高某某被范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陈某某认为范县人民法院量刑偏轻不服法院判决,向该院提出刑事申诉。经过审查,该院认为法院在量刑方面并无不当,未支持其申诉理由。为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该院专门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律师等参加听证,在听证会上陈某某打开了心结,表示不再申诉,不再信访。申诉人认识到检察机关作出的结论是经得起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的,从而让申诉人自愿接受办理结果达到息诉目的。为了解决陈某某实际困难,该院为其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
落实领导办信制度。严格按照高检院关于院领导办理首次信访案件的规定,对于受理的每一起刑事申诉案件都落实领导包案,包案领导要认真接待申诉人,做到面对面接谈,对刑事申诉人进行释法说理,依法办案的同时做好息诉罢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