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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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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检察院开展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公益诉讼活动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郭海阳

    “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在生活中使用非常普遍,其违规添加化学药物,容易引起过敏反应,导致产生耐药菌株、影响水盐代谢等一系列副作用,甚至严重危害婴幼儿身体发育及人身健康。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4月1日,濮阳县检察院在深入县域多个药店调查“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产品,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在督促、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做好“消”字号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基础上,联合县卫健委对县域内所有“消”字号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联合检查的重点是全面排查“消”字号产品生产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手续不完备,生产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中是否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以及说明书不规范、虚假宣传等情况。联合检查组深入“消”字号产品生产企业查看公司营业执照、消毒产品生产卫生许可证;到企业生产车间实地查看车间消毒、环境卫生和生产经营情况;并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对企业生产的皮肤抑菌粉等产品的备案时间和备案状态进行核实;认真查看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出现或者暗示对疾病有治疗效果、与药物有类似用语等不规范情形,产品标注的有效成分及含量中是否使用了禁止添加的抗生素、抗真菌药物和激素等物料。

    下一步,濮阳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与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加强药品质量安全检察监督力度,为规范“消”字号产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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