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王莉莉
8月9日下午,武陟县人民法院道交审判团队55岁的员额法官冯立军通过“云间”庭审系统,“隔空”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到双方诉讼代理人的赞许。
2019年6月21日,被告郭某某驾驶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327国道武陟县程封村村口处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杨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后杨某某驾驶的车辆又与由南向北行驶的浮某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发生相撞,致郭某某及该车乘坐人陈某某受伤,导致三车损坏,路口红绿灯以及路南侧的树木损坏,造成交通事故。杨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属于原告武陟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该车辆损坏后,花费劳务、施救费20970.81元。经认定,被告郭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某负次要责任,陈某某、浮某某无责任。肇事车辆在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投保有机动车商业保险。双方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纠纷,诉至武陟县法院,原告要求被告郭某某赔偿其劳务、施救费16776.70元及损失费1426元,要求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在保险限额内对上述款项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审判团队员额法官冯立军受理此案后,为了最大限度阻隔疫情传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现场开庭改成“线上”开庭。在法官的主持下,“云间”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规范有序进行,整个庭审活动顺利结束。
8月10日上午,冯立军再次通过“云间”庭审系统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冯立军是武陟县法院的一名老法官,为了阻隔疫情传播,他积极向年轻法官学习,运用信息化手段办理案件,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