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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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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当事人领执行款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倪政伟通讯员边丽娜

    “这么快就为我们和解了,感谢你耐心沟通为我们做的工作。”申请人张某握着宁陵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吕峰的手激动地说。日前,被执行人王某瑶经过多方筹措,终于一次性将剩余执行款履行,双方化解了矛盾纠纷,从而使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顺利和解。

    张某与王某瑶婚约财产纠纷一案,2020年6月22日经法院判决,王某瑶应返还张某现金13万余元。后被告没有履行,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期间吕峰法官熟悉案情后,找准执行结案的突破口,为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减少执行对抗、确保执行效果,他确立了和谐执行的思路,寓情于法、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吕峰法官踏实严谨、真诚为民的工作作风深深打动了双方当事人,最终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分期履行判决义务。3月29日,被执行人王某瑶将最后6万余元的执行款送到了县法院,执行法官遂及时通知申请人张某领款,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宁陵县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等问题,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从判决到和解执行,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这是宁陵县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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