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王莉莉 王萧
“真是太谢谢您了,要是没有您费心调解,我真的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亲属拿到赔偿款后,激动地向王小四副院长道谢。
2020年4月27日,被告人张某驾驶别克轿车,沿武陟县大封镇大封村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某家具城门前时,与同方向邱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致邱某及电动车乘坐人宋某受伤,两车损坏,造成交通事故。肇事后,张某弃车逃逸。经认定,张某负该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宋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后张某主动投案。武陟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武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王小四副院长考虑到该案被害人系未成年人,遂决定从调解入手,化解民事部分。刚开始,被害人的家属情绪比较激动,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王小四副院长随后找到村委主任,参与调和双方的矛盾。
最终,武陟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3次调解后,双方终于达成赔偿协议。由被告人张某亲属分期给付被害人30万元,并在调解当日履行了8万元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