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李国强 通讯员 时广建
“真是太解气了,非常感谢咱们民警,要不是你们抓住这个贼,这年我都过不好啊。”2月13日,杞县柿园乡张寨村村民王某在辖区派出所拿着被追回的1200元赃款激动地说。
2月7日8时许,杞县公安局柿园派出所接到张寨村村民王某报警称:家里一只羊被人偷走。接报案后,指导员穆恒超、副所长李烨迅速赶到现场。经调查得知,王某当天早上起床的时候,其堂屋屋门被铁丝从门外拴住,在屋里打不开的他立刻联系居住在前院的老伴,后发现西屋养的羊被盗一只。
工作中,民警对现场进行勘察、分析研判,初步判断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通过走访排查,走访到本村刘某家时,刘某神色紧张,眼神闪躲,回答民警问题也吞吞吐吐,并在刘某的电动三轮车上发现羊毛,可刘某家并没有养羊。民警又通过沿路监控,发现刘某2月7日凌晨1时,驾驶电动三轮车夜出,一个小时后返家。
在确定刘某的重大嫌疑后,民警迅速将其控制。经审讯,刘某,男,48岁,整日游手好闲,临近春节,由于没有挣到钱,想偷只羊卖钱,当天晚上将偷来的羊卖到民权县一个屠宰场。
审讯过程中,刘某刚开始还存在侥幸心理拒不承认,所长张俊涛向其讲明利害,政策感召,在铁的证据面前,刘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并将卖羊的赃款如数上交给民警。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