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节前夕,焦作市修武县公安局西村派出所按照《修武县公安局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工作方案》要求,组织社区民警、辅警进村入户开展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传及打击力度,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仍有个别群众心存侥幸,企图用“掩耳盗铃”的做法,燃放烟花爆竹。
2月12日17时许,西村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辖区大东村路口时,听到明显的鞭炮烟花声响,民警迅速赶赴燃放现场,发现大东村村民周某某,在自家路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并辱骂他人,因周某某醉酒,民警先将周某控制,然后固定现场取证,并依法将周某某传唤至派出所。
经过批评教育和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周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表示深切后悔,并对辱骂的对象张某赔礼道歉,取得了谅解。西村派出所依法对周某某处以罚款300元。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元宵佳节即将来到,请自觉遵守政府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共同营造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对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对违法者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 张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