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王平
“真没想到被骗的钱和车还能追回来,真是太感谢你们了!”1月28日,被骗当事人向濮阳县公安局送锦旗时激动地说。
事情要从2020年5月份说起。当时,濮阳县公安局在侦办一起盗窃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有涉嫌诈骗车辆分期贷款的犯罪行为,并于2020年5月13日立案侦查。
据了解,濮阳市花乡二手车交易市场内存在一些中介,也就是为车辆经销商介绍客源从中挣取差价或者好处费的车贩子,在网络上物色所谓的“客户”。
中介告知“客户”用其身份分期贷款购车,然后将车卖掉,可以分得现金一两万元。对于分期贷款不用偿还,“客户”为了牟取非法利益,欣然同意。
然而,这些中介利用“客户”身份,提供虚假的工作、证件资料,骗取分期公司发放贷款,使“客户”购得车辆,中介再联系他人以再质押形式低价出售车辆获得车款,后伙同“客户”按比例分配,之后恶意制造无力还款的现象。
由于涉案车辆被多次转卖,分期公司安装的GPS被拆除,分期公司无法找回车辆。
濮阳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缜密侦查,抓捕了该案几个主要中介身份的犯罪嫌疑人;奔赴青海、西藏、甘肃等地追赃。截至目前,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49人,已公诉30人,共起出赃车11辆,价值100余万元,追回赃款19.44万元。1月28日上午,濮阳县公安局举行了“2020·5·13许某岩等人系列诈骗案”退还赃车大会。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