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2日, 从郑州赶来的芦某母女拿到赔偿款10万元,两人又惊又喜,情不自禁地说:为了俺的赔偿款,法院也真是作难了!
芦某的父亲因舒某所致交通事故死亡,经审理判决舒某赔偿芦某两人355790元。肇事的舒某不赔偿还躲避,让芦某母女悲愤交加,芦某母女向开封市禹王台区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局宋法官及时了解案情并研判:舒某在二审判决结果出来之前一周左右将名下房产转移至儿子名下,并在执行立案后和妻子离婚,有意逃避执行。法院只扣押了肇事车辆,舒某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芦某可以提出确认房产转移无效的诉讼,但这样程序多又费时间,不是最佳选择,最后确定想办法让舒某的儿子担保,对赔偿款的履行会有极大的保障。经做舒某的思想工作,将舒某被扣车辆变更为查封并放行,双方达成和解:2020年9月30日偿还15万元后放车,2020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5万元,2021年4月30日偿还5万元,2021年9月30日之前还清余款。
可2021年元旦一过,芦某母女来电说舒某未按时还2020年12月30日的5万元。传唤到庭的舒某均推脱说没钱,并谎称将车卖掉。 面对言而无信的舒某,宋法官对舒某的不诚信提出严肃批评,释明法律,晓以利害,后对舒某的儿子进行沟通,在强大的法律攻心和真诚说服下,舒某父子衡量利弊后,舒某当庭偿还芦某10万,并承诺剩下的10余万元由舒某涛担保,于2021年7月30日之前还清。芦某自愿放弃迟延利息。 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