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打击整治食药犯罪专项行动,加强辖区社会面管控,有效净化辖区食品安全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濮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持续加强食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1月14日,濮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抓获一名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犯罪嫌疑人。
濮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濮阳县范围内深入排查多家夫妻保健品店。在国庆路排查时发现一商户在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无任何厂家生产资质、发票及产品检验报告的壮阳类食用保健品。民警随即提取所售药品进行检验,经检验该保健品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有毒有害物质。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濮阳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①甘九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