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夏秀琴 通讯员 吴可征
近日,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对以谷某雨、谷某露为首的18人涉黑案的财产执行告捷,经执行人员穷尽执行措施,执行到位470余万元,基本实现“黑财清底”,受到上级法院和受害群众的充分肯定。
被告人谷某雨、谷某露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主犯谷某雨、谷某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和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八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被告人依法退赔被害人的损失,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提前谋划 预先查控
在审判阶段,该院全面收集涉黑财产线索、明确财产权属,并协调公安机关查询被告人名下全部财产,防止转移、隐匿,为判决生效后的快速高效执行打好基础。
该案侦查过程中冻结235万元现金,生效裁判认定是套路贷的赃款为212万余元,执行过程中对上述赃款及产生的孳息全部追缴到位。
为解决以往法院查询手段不足的瓶颈问题,该院还联合西工公安分局在法院执行局设立执行警务室,实现公安与法院执行力量的“无缝对接”,形成对被执行人的全方位查控和全时段监督,有效破解执行工作中“人难找、财难寻、控制难、打击难”的难题。
谷某雨名下的奥迪车始终下落不明,执行警务室通过视频追踪、卡口蹲守,最终成功将该车扣押。
多措并举 深挖彻查
该院积极拓宽思路,在网络查控未与保险公司联网的情况下,前往6家驻洛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进行实地查询,先后查控、冻结、扣划累计达到203笔,最小的一笔冻结扣划金额仅为0.4元。
该院进村入户,实地走访,对每个被执行人家庭经济情况现场调查,做到了如指掌。对财产刑未执行完毕的13名被执行人,向服刑监狱邮寄不予减刑函,坚决打击其侥幸心理。
政策攻心 注重引导
在执行过程中,除用足用好各项强制措施的同时,该院重点采取政策攻心、教育引导,积极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讲明利害,动员引导其配合执行,促使3名被告人家属主动退交罚金、退赔、退赃共计23万余元,1名被告人出狱后主动到院配合执行。
经穷尽执行措施,谷某雨、谷某露等18人涉黑案财产执行到位470余万元,其中现金258万元、三辆汽车估值20万元、两套房产估值195万元、追回被害人损失41万元,到位率85.1%,彻底铲除了该黑社会组织的经济基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