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罗山县公安局高店派出所深刻汲取“9·15”“11·20”等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全力以赴查隐患、防事故、保安全,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预防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近日,高店派出所组织民警在辖区道路持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并先后查获两名涉嫌酒驾、醉驾嫌疑人。
12月11日21时许,高店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辖区009县道王湾村王湾路口路段时,在对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进行盘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张某(男,汉,63岁,信阳市平桥区人)满身酒气疑似饮酒,随即民警现场对驾驶员张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酒精含量41.6g/100ml,涉嫌酒驾。
次日,19时许,该所民警在巡逻至辖区009县道高店村王台子路段时,又发现一名满身酒气的男子驾三轮摩托车经过,随即对驾驶员于某(男,汉,62岁,高店乡湖南村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酒精含量92.6g/100ml,涉嫌醉驾。
经询问,以上两名违法行为人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以上两起酒驾、醉驾案件已移交县局交警大队进一步处理。①(张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