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夏秀琴 通讯员 谢文灵 刘甜阁 近日,孟津县公安局会盟派出所值班民警李恒接到王某报警,称雷某等三人殴打自己,还拒不归还拿自己的1.3万余元,接警后,民警立即带领辅警赶赴现场处置。 在现场,雷某却向民警“透露”,钱并非王某所有。 民警查看王某与雷某的转账记录,发现两人一天的流水竟高达数十万元,交易明显异常。民警随即将四人传唤至派出所。 经查,四人名下多张银行卡,均多次因诈骗被多地公安机关止付冻结。四人自8月起,从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由王某负责收取他人银行卡与支付宝账号用于犯罪资金走账。雷某、张某、周某三人在明知王某收取他人银行卡实施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多张银行卡与支付宝账号提供给王某。 此次纠纷,是雷某等三人未将1.3万元转给王某,在王某要钱时引发冲突。 经讯问,四人均对从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王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雷某等三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均被孟津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悉,自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开展“断卡”行动以来,孟津县公安局共刑拘29名涉案“两卡”犯罪嫌疑人。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