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赵明耿彩霞通讯员时俊亚张旭东
近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判处其子许某铭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9年1月以来,许某伙同其子许某铭在焦作市中站区某小区别墅内、某运输公司大院内及某自建房等多个地方开设赌场。赌场采取“晃晃”麻将的赌博方式,对“自摸”的赌博人员抽取100元、500元不等费用,并在赌场放置POS机用于赌博人员刷卡套取赌资,同时免费提供饭、烟、饮料、水果等物品。经查,许某是该赌场老板,其子许某铭负责安排专人抽具、购买烟水、打扫卫生及楼下放哨、接送赌客等。
该赌场经营期间,赌资达300余万元,赌场上用于购买烟、饮料等物品高达8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许某铭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