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杨继盈 通讯员 张炜
近日,焦作市博爱县税务局收到一面来自博爱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送来的锦旗。
“我们企业资源税征税对象主要为石灰岩。9月1日后,石灰岩资源税由从价计征变为从量计征,税率由6%变为3.5元/吨。对企业来说,是重大改变。在《资源税法》实施之际,博爱县税务局对我们认真辅导,宣传讲解政策,让我们在开票、记账、申报等方面适应新政策的变化,收益很大。”该公司负责人对《资源税法》带来的办税便利深有感触。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资源税法》,近期,博爱县税务局采取逐级培训、上门辅导、广泛宣传等措施,宣传推行资源税政策新变化。该局一方面组织税政、纳服、税源管理等部门人员参加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组织的资源税相关培训,全面了解改革背景进程与具体变化解读。另一方面组织专人对办税服务厅前台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此外,重点性开展上门辅导,实地走访了博爱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逐户送政策上门,就企业类型、税率变化、申报期限等问题为纳税人做好提前辅导与纳税提醒。
据悉,该局9月份以来,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发放宣传资料、税企交流群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大力宣传《资源税法》实施的重要意义、立法精神、出台背景、政策规定,对企业及个人提出的问题做好解释、反馈工作,为《资源税法》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切实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