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尉氏县公安局接报警称:我偷村超市了,把我带走吧。偷了东西又投案自首,难道是良心发现,还是另有隐情?
经了解,投案自首的名叫文某,7月10日进村超市盗窃,发现超市内装有监控,害怕被拍住,用手遮挡住监控。回家后,感觉被拍到,反复思量,与其让警察来抓,不如主动投案。
文某父母离异,无人管教,遂萌生盗窃超市供自己花销的念头。据文某交代,自今年6月26日以来,六次对该超市实施盗窃并屡屡得手,所得财物供自己挥霍。超市内前期未安装监控视频,店主疏于防范,多次被盗后,店主才发现并报警,派出所民警一边积极排查,一边督促店主尽快安装监控,一来可以有效震慑犯罪,防止再次被盗;二来便于被盗后锁定嫌疑人,固定证据。店主听取了建议,刚刚安装好监控,文某就又实施盗窃,监控让文某始料未及,自知罪行暴露,无奈之下才选择了投案自首。文某已被尉氏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