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陈涛
倪政伟 通讯员 潘磊 刘军
“陆法官您好,我已经把所有欠款转到了法院执行账户,麻烦你们解封我的车子。”7月15日下午5时许,商丘睢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陆军收到了被执行人黄某的短信。
2018年9月,黄某因生意周转困难向赵某借款16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后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于2020年3月依法做出判决,判令被告黄某偿还赵某借款本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第一时间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敦促被执行人黄某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但黄某置若罔闻、不予理会。该院执行法官陆军经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发现,黄某名下只有一辆轿车,别无其他财产,便依法将该车辆予以“活封”。但因没有找到车辆,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7月初的一天,陆军刚一上班便获悉黄某车辆停放信息,请求法院依法对其扣押。陆军立刻出发,成功将该车辆予以扣押,并电话通知黄某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依法对车辆进行评估拍卖。最终黄某露面,将全部案款履行完毕。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