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夏秀琴 通讯员 韩琳
6月28日上午,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李村法庭的审判庭内,一群人正围着法官,满怀欣喜地签字领钱。原来,这里刚成功调解了16起涉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涉案当事人现场兑付了农民工工资17万余元。
据悉,6月19日,李村法庭法官张静在审理一起某建筑公司诉漫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时,旁听人员为被告漫某雇用的16名农民工。漫某与该建筑公司因工程款发生纠纷,直接导致漫某无力支付16名农民工的工资。为了索要工资,6月3日,16名农民工将该建筑公司以及漫某告上法庭。在得知漫某与该建筑公司的纠纷开庭审理后,这16名农民工决定一起旁听。
张静法官意识到案件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涉及的人员较多,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更大的矛盾。为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快速解决问题,高效化解矛盾,张静法官和法官助理张乐积极展开调解工作。当天庭审结束后,随即组织三方进行调解。考虑到三方互相不信任,面对面调解效果不好,张静、张乐二人决定分头去做各方工作。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释法明理。在矛盾缓和后,二人又组织面对面调解,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漫某拿到了工程款,16名农民工的工资也得到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