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李国营 ■耿彩霞 通讯员 张永刚
5月12日晚9点多,在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随着被执行人王某将1万元当场转入申请执行人张某银行卡内,并保证月底还清剩余欠款,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画上了“执行和解”的句号。
2014年,申请人张某在被执行人王某承包的某建材城部分工程中负责建筑施工、打地面、补门窗等工作,王某却拖欠3.3万元劳动报酬不支付,而且一拖就是4年多。经解放区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张某劳动报酬3.3万元及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未能履行,张某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5月12日晚9点,执行法官在焦作一小区内找到了被执行人张某,并将其“请”进法院做思想工作。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王某筹借到1万元转账给了张某,并保证月底还清所有欠款,双方就此达成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