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田林
见习记者 白俊峰 通讯员 牛天慧
项城市的女子李某偷走“闺蜜”刘某香的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分批转走5万多元钱。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作案后的李某居然还敢大摇大摆陪着刘某香前去派出所报案。尽管她自认为作案手段高明,但最终败在了警方的“火眼金睛”之下。
4月25日,刘某香在“闺蜜”李某的陪同下来到莲花派出所报案,称4月23日去李某家附近一处浴池洗澡后,银行卡、身份证、手机等物品不见了,后经查询,银行卡内的5万多元钱被分批转走。所长师耸迅速组织民警展开调查,警方从报警人的一句话里找到了问题疑点,并不宽裕的闺蜜李某“过分热情”地花3000元给她刘某香了部新手机。
随后,民警调取交易记录和银行卡账户资金交易账单,发现刘某香的5万多元钱转给了一个微信名叫“黑夜”的账户上。经进一步侦查,民警锁定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决定传唤李某并对其家中进行搜查。
在铁证面前,李某供述了其作案经过:当其发现刘某香银行卡里有大量存款后,便产生了非法占有的想法,并偷偷记下了刘某香的支付密码。在借助洗澡之际盗得刘某香的手机、身份证后,登录刘某香的微信,分批盗走5万多元现金。而如果不是案件及时侦破,刘某香账户上剩下的9万元存款也将会被李某全部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