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陈涛
■见习记者 倪政伟
通讯员 贺德威 卢淼
4月21日,柘城县法院民一庭法官王洪林带着书记员来到原告张某家中,通过微信视频连线的方式与被告小郑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小郑当即通过微信转账将赔偿款支付给张某的儿子。该案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不到三天时间,法官办案方式和效率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2019年12月,小郑在上班途中骑电动车将张某撞伤,后因赔偿问题发生争议,被张某诉至法院。柘城县法院民一庭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案件本身事实比较清楚,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
因原告张某一直卧床休养,被告也忙于上班。于是法官在征求当事人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在张某家里采取微信视频连线的形式,经过两个小时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小郑将赔偿款近4万元支付给张某的儿子小张。“没想到,我这立案还不到三天的时间,今天就拿到赔偿款了。”张某高兴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