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赵明
通讯员 张永刚
4月7日,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依法从严从快审理一起疫情期间妨害公务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杜某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2020年2月27日14时40分许,被告人杜某某在焦作市解放区焦作街社区劳动街口疫情防控卡点酒后未戴口罩、未持有出入证强行要求进入劳动街内,正在该卡点执勤的焦作街社区工作人员按规定对杜某某进行制止,杜某某拒不配合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殴打。被告人杜某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措施,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人杜某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了解,这是解放区法院快速审结的第二起涉疫情犯罪案件,疫情防控以来,解放区人民法院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院领导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