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公安局高堡派出所,充分发挥派出所基层职能作用,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日,高堡派出所民警接辖区群众任某报警称:在高堡乡某停车场内,任某因经济纠纷与合作伙伴殷某发生矛盾。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询问得知:双方因为共同出资购买辆货车,购车前双方口头商定,若盈利钱财均分,若亏损损失双方均摊,后由于经营不利致使亏损,殷某不愿承担货车亏损,以各种理由拒绝承担损失。
派出所民警紧紧把握“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枫桥经验精髓,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解决,给双方当事人讲解民法等有关法律、讲解诚信等道德问题,经过派出所长达一个小时的调解,甲方同意赔付损失钱款,矛盾得以圆满化解,有效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通讯员 任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