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陈涛
■见习记者 倪政伟 通讯员 徐永忠
3月2日,夏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电话调解,成功执结一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当天履行2万元执行款。
2019年5月24日,张某和刘某因债务纠纷,张某起诉到夏邑县人民法院。法院经调解,刘某同意返还张某借款本金 2 万元。但刘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环节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张某和刘某互为邻里关系,原本关系非常融洽,因此事已反目为仇。如果强制执行,可能会激化矛盾,留下不稳定隐患。
为此,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去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多次给刘某打去电话,辨法析理、直陈利弊,希望刘某主动履行义务。经多次电话联系,刘某被承办法官为民着想的真情实意所感动,在3月21日当天,筹齐20000元执行款转账给了申请人,该案最终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