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李国营
耿彩霞 通讯员 王莉莉
近日,执行干警陈明通过“ 加好友、拉群聊”,促使一起买卖合同案件在“指尖”执行和解。
原告武陟县某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原某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原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武陟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购车款68500元及利息。判决下达后,因被告未自觉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接触,执行干警先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得知被执行人原某经营车辆运输业务,但生意一直不济,又赶上发生疫情,货车就停运了,导致资金周转困难。考虑到原某的经济情况,在征得申请人的同意后,通过微信加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为好友,再建立个案微信群,组织双方在微信上进行沟通。
经过执行干警的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日,被执行人原某将其名下的一辆汽车以28000元抵债给了申请人,并保证一定按约履行剩余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