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张定有 见习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周勤 肖德昌
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重大电信诈骗案,涉案被告人多达34人,涉案金额约489万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以来,被告人刘某豪在经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期间,雇佣人员,伙同胡某(另案处理)等人使用境外诈骗平台,通过建立微信客户群,以TFB0、中国金业、万銮金业、MT4等投资平台诱使微信群投资客户在其诈骗平台投资,控制客户投入的资金,以收取交易手续费、投资亏损为由骗走客户投资款项。
公诉机关起诉认为,被告人刘某豪等34人使用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其中刘某豪等24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艾某林等7人诈骗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唐某、皮某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和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皮某宇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赵某华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由于涉案被告人较多,案情复杂,经过连续3天的庭审、质证、辩论,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