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倪政伟
实习生 袁玉龙 通讯员 王建华
1月13日上午,商丘市梁园区法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一名拒执犯罪嫌疑人史某,被现场抓获,这是近期加大打击拒执力度以来再次取得的战果。
案情显示,2010年6月间,被告人史某找到原告杨某说,自己购买了某小区的房屋一套,但对房屋的大小不满意,想原价将房屋卖给杨某。后经双方协商,杨某愿意加价6000元购买此房屋,并且杨某当面将6000元加价款给了史某。截至2013年1月,原告共支付史某90842元。但在原告要求被告将房屋过户时,被告既不过户也不退款,为此原告杨某诉至法院,要求交付房屋或退还购房款。
法庭经审理后认定,史某与杨某的纠纷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买卖合同,但已经支付了相应价款,形成了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鉴于杨某已经支付了价款,被告史某也应履行交付义务。现被告拒不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应退还相应价款及利息。依法判决史某退还杨某购房款90842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史某长期躲避执行,构成了拒执犯罪的情形,为此,法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1月13日上午,公安机关通过相关消息,得知史某回到家中,立即出动将史某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